第三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经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六、第七、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截至6月24日,第三批督察进驻工作全面完成。
进驻期间,督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科学依法督察,与49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对56个部门和单位开展走访问询,调阅资料6450余份,现场检查点位207个,既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检验”,也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行了对标“提速”。
督察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稳经济大盘、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深入现场,查实一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等失职失责问题,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等现象,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截止进驻结束,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0件,全部在督察期间办结。累计收集调查问卷10361份,有94%的群众认为,近5年内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针对调查问卷中反映的具体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集中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向地方交办141件。
海西州、玉树州、果洛州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将督察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大力推动整改落实。对已经转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跟进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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