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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规范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备案工作

魏爽
2021年10月01日18:33 |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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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获悉,为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便民利企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部分保安服务从业单位服务不备案、备案不及时或备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近日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印发通知,规范办理全省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备案工作,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便捷、高效原则,认真对照改进。通知中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普通保安服务企业在本省范围内跨市(州)开展保安服务不再进行备案(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3日内到服务地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或自行通过保安监管系统将跨区保安服务合同录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放宽了外省普通保安服务企业青备案工作,可采取先承诺,30日内补齐材料的方式先行备案,逾期材料不全的撤销备案。

(责编:杨玥、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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