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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持续为乡村振兴贡献税务力量

2021年09月27日14:43 |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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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税务局党委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成立各级税务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深入乡村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帮扶工作力度不减、决心不变、方向不偏。主动加强与北京、浙江两省市税务局对接,积极寻求在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等方面的协作互动,先后选派三批次12名干部赴浙江、上海、吉林等税务部门挂职交流,更好为乡村振兴添力赋能增效,持续贡献税务力量。

做好衔接,认真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严格按照青海省委的部署,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派出工作组赴全省税务系统乡村振兴帮扶村实地调研督导,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帮扶村所在税务部门做好支持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各级督审、财务、纪检等部门开展扶贫工作、财务、廉政等事项的审计审查工作,做到财务、账务、事务工作交接清楚,不留隐患。原驻村干部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工作交接上领进门、扶上马、送一程。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原驻村干部统一于8月底完成地方党委政府考核撤回原单位工作。

在做好省局统一派驻的18个帮扶村乡村振兴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接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向28个帮扶村派驻驻村干部32名。目前,全系统各级税务机关承接乡村振兴帮扶任务的村总共46个,累计派出68名驻村干部奋战在乡村振兴工作一线。全部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开展工作。

加强保障,确保乡村振兴工作良好开局。落实青海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十项帮扶措施,统一为新选派驻村干部提供必备的生活设施和办公设备,按规定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补助,安排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5万元的标准,向省局统一派驻的18个乡村振兴帮扶村和税务总局承接的民和县核桃乡大库土村拨付工作经费95万元。建立全省税务系统乡村振兴微信工作群,加强驻村工作队之间的日常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和问题微信群直报制度,切实解决驻村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指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真正实现了“干部安心派驻,乡村有力振兴”。

青海省税务局党委牵头抓总,充分发挥系统和行业优势,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帮销、促产、解困”政策功能,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形成驻村干部提供农产品信息、各级税务机关食堂统一订购、干部职工自愿认筹的消费扶贫方式,搭建起“帮扶村+农户+税务机关+干部职工”供需桥梁,让“菜园子”直达“菜盘子”。选优农产品向京东商城“穗来邦扶贫旗舰店”等平台进行线上销售,提高“青海税务扶贫产品”品牌知名度,有力地解决了帮扶村农产品滞销难题。截至目前,全系统按照不低于市场价的标准购买了价值40余万元的农副产品。举办金秋助学活动,向27名大学生发放助学金22800元。

凝心聚力,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9月10日,全省税务系统召开集中表彰大会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表彰了全省税务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了获得青海省和全国税务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省局领导、省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驻村干部代表等为乡村振兴工作问诊把脉,寻方找药。驻村第一书记代表交流发言,分享心得体会,坚定了在全省税务系统乡村振兴工作中再立新功的信心决心。作为推进会的重要成果,省局与青海税务8家定点扶贫企业签订了312万元的扶贫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与全省税务系统各单位签订了1800万元的农副产品订购协议。会议还邀请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援青办主任王大军围绕乡村振兴专题作了专题辅导。省局党委寄语全省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驻村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全面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税务总局派驻平安、民和的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应邀参会,省局领导与总局派驻干部座谈交流,关心他们在青海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问题,得到了税务总局挂职干部的高度称赞。

全省税务系统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办实事、办好事,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工作台账。今年以来,累计为帮扶村和帮扶群众办实事172件,直接或间接投入帮扶资金383.59万元。青海省2021年脱贫攻坚表彰工作中,省局扶贫工作组和民和县三联村驻村第一书记李明受到青海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原互助县转咀村驻村第一书记辛秉国同志获得“青海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柴义军、秦明武2名同志获得全国税务系统脱贫攻坚二等功奖励,李明、魏朝亚、尹永卫3名同志获得全国税务系统脱贫攻坚三等功奖励。(来源:青海省税务局 韩世峰、沈海勇)

(责编:杨玥、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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