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青海省的国家权力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青海省的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驻青海省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8月22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督办组赴西宁市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同步开展物业管理专题调研。
《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8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立法体例上设置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章内容,形成了“六大保护”合力体系,并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学校尽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