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青海省的国家权力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青海省的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驻青海省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王黎明强调,办好代表建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推进青海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召开6月13日至14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在格尔木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派员莅会指导。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区、市)人大常委会及34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