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是青海省的国家权力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青海省的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驻青海省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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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键成果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成果有哪些?
一图读懂|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哪些成果?1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宁开幕,青海省省长罗东川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
为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报告指出,一年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坚定政治信念,强化政治忠诚,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聚焦中心大局,深化法治保障,彰显人大工作职责担当;尊重代表地位,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履职效能,展现“四个机关”建设新气象,全面完成青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