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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深化排污權市場化交易

楊紅霞
2026年06月10日09:02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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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是我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大創新,也是統籌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協調產業發展與環境要素合理配置的重要市場化工具。6月7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青海於2014年在西寧、海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三市(州)先行先試、穩步探索。截至目前,青海累計完成570個新(改、擴)建項目排污權交易,總交易額達2.5億元,初步實現資源環境從政府無償配置向市場有償交易的制度性轉變。

  立足試點成效,青海直面階段性發展短板,針對以往制度覆蓋范圍不全、二級市場缺失、技術支撐薄弱等突出問題,精准靶向破題、系統重塑機制。2025年12月以來,相繼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進一步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實施方案兩項重要政策。

  政策支持下,將打破原有試點局限,實現全省8個市州全覆蓋,所有新(改、擴)建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全部納入排污權交易。系統性開展全省重點排污企業排污權核定,全面摸清排污權家底,為二級市場交易流轉、指標儲備調節筑牢數據根基。搭建省級統一排污權交易平台,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在規范政府一級市場出讓的基礎上,規范放開企業富余排污權市場化交易,有效盤活存量閑置資源環境要素,讓靜態生態資源轉化為流動綠色資產。建立排污權儲備庫,統籌開展指標核算、收儲,支持全省重大產業項目和重點民生工程落地,實現生態嚴格管控與經濟高質量發展雙向賦能。

  為進一步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青海將全面構建起架構清晰、流程閉環、全域覆蓋的“1+N”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體系。當前,全省深化排污權交易工作制度體系、價格機制、能力建設同步提質提速。制度配套持續完善,交易規則、核定規范、儲備管理、收入監管等配套細則將有序落地,計劃2026年底全面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排污權核定確權、建成全省統一交易平台,完成定價形成系統完備、運行規范的制度閉環﹔2027年底建成規范透明、高效順暢、監管有力的排污權交易市場,到2030年,完成全鏈條制度評估優化,構建常態長效、與時俱進的排污權制度體系。

(責編:況玉、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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