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2025年08月08日09:03 | 來源:青海日報
8月4日,青海省應急管理廳制定印發《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制度化手段健全完善對培訓機構的管理措施,填補了全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管理制度的空白,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提供了基礎保障。
《辦法》的出台,將充分發揮制度管理的作用,規范市場秩序,提升培訓質量。從設定培訓機構准入條件,到明確教學要求、師資、場地、設備等方面標准,杜絕市場上存在的無固定場所、無專業設備的“皮包機構”以及“重收費、輕質量”等培訓亂象﹔要求培訓機構確保培訓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法規要求,杜絕“走過場”培訓。通過制度化管理,確保培訓內容貼合實際需求,有效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強化監管抓手,服務安全發展。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提供監督檢查依據,壓實培訓機構主體責任,實行教考分離,杜絕培訓機構捆綁售賣“包過証”的行為。開展培訓機構清理整頓,淘汰不符合基本條件的機構,形成“標准統一、監管有效、競爭有序”的安全生產培訓體系,助力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夯實企業基礎,筑牢安全防線。要求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鼓勵重點行業企業建立內部培訓基地,結合崗位風險開展針對性實訓,確保一線員工“人人持証”,從根本上杜絕從業人員因無証上崗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青海省將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推動《辦法》落地見效,為安全生產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人才保障。
(責編:況玉、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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