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基本形成集體林權制度

人民網西寧8月20日電 (況玉、實習生謝尹廷)8月2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青海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趙海平作政策解讀。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即:實現一個奮斗目標,推進六項改革任務,落實三項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在此基礎上,持續健全和完善資源保護高效有力、森林經營適度規范、金融賦能更加顯著、林權價值增值途徑靈活多樣、農牧民收入持續增加、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交易規范有序的集體林業可持續發展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實施方案》梳理細化了六項改革任務。一是持續完善“三權分置”。提出要落實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有力保障農牧民集體林權益。二是引導適度規模經營。提出要積極穩妥推進林權流轉,探索組建各級林權收儲機構,推廣多種合作經營,健全利益聯結機制。三是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提出要優化公益林管理,完善森林經營機制,提高集體林地生產能力。四是推動林業產業發展。提出要統籌各類政策措施和資金支持特色優勢林業產業發展,加強品牌建設,延伸產業鏈。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要完善綠色金融服務機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積極推進森林保險。六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提出要加強數據整合與信息共享,做好林權証辦換發工作,完善地籍調查,建立健全集體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機制。
《實施方案》在組織實施過程中,提出三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納入林(草)長考核,建立多部門參與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二是鼓勵先試先行,著力探索可行路徑。充分發揮區域優勢,西寧、海東市在深化林改各方面探索一批有效的經驗做法,為全省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和成熟模式。三是完善管理體系,強化督導考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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