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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是我省第一部為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制定的法律規范

陳俊 實習生 秦志偉
2021年08月12日09:00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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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記者從中國共產黨海東市第三次代表大會上了解到,為加強河湟文化保護,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提升海東文化軟實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備受關注的《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青海省首部為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制定的法律規范。

  該《條例》分總則、保護措施、傳承與傳播、轉化利用、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五十九條,並將每年六月設定為河湟文化保護活動月。河湟文化保護的內容包涵傳統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繪畫、雕塑、書法、民間文學、醫藥、體育﹔民間節慶、傳統禮儀等民俗活動﹔河湟地區特有的語言﹔民間民居、服飾、用具﹔青稞酒、青繡、特色食品、農耕工具等傳統工藝和制作技術,工藝美術珍品﹔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古樹名木、風景名勝﹔紅色文化、革命史跡﹔歷史建筑、城址遺存、傳統街巷、歷史地段、傳統地名﹔反映河湟地區社會發展和社會變遷的重大歷史事件、歷史文化名人的典籍、檔案、書畫音像、手稿抄本、口傳文化等資料﹔其他需要保護的河湟文化事項等共十一大類。

  《條例》要求市縣區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河湟流域生態治理,筑牢河湟文化保護的生態基礎,並根據河湟文化生態保護的實際需要,將河湟文化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創建為河湟文化生態保護區﹔對瀕臨消失的河湟文化,市縣區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搶救性保護,對適宜設立標志牌的河湟文化事項,應當設立與所保護河湟文化事項的風貌、特色、環境等相協調的保護標志牌。同時,支持社會力量挖掘、整理、推廣民族民間河湟文化藝術,繁榮少數民族文化﹔鼓勵各民族公民相互參與文化活動,共享河湟文化藝術成果,促進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

(責編:楊玥、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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