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及风险管控,以“双十条”措施从法制建设、科学管理、依法监管、野外保护、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舆论宣传、自然教育等十个方面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
通过加快制定《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野生动物依法保护和治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调整并公布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制定各类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规范和标准。结合青海省实际,向国家林草局上报涉及“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完善省、州(市)、县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管体系,建立防范、打击涉及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司法鉴定体制,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专项行动。强化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源头管理,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完善监测(观测)站点体系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和体系,研究制定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预案。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自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宣传活动,促进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举报制度,推进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
开展野生植物资源普查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科学研究,建立全省植物保护技术支撑专家库。加强中藏药等传统利用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政策引导。建立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对珍贵、稀有、濒危野生植物资源进行迁地保护、离体保存、回归补植等保护措施。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