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青海頻道>>青海要聞

青海出台全鏈條森林草原防火管控細則

董潔
2026年10月19日09:00 | 來源:青海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10月16日,來自青海省應急管理廳的消息,為深入貫徹新修訂的《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全面落實國家和我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部署,切實筑牢三江源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資源安全,青海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印發專項通知,對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區劃定、防火期規定及配套管控工作作出系統安排。

通知明確,全省統一劃定: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為草原防火期。各地需結合本地資源分布和火災發生規律,按期完成防火區劃定並向社會公布。遇極端高溫、連續干旱等特殊氣候條件,可依法提前或延長防火期,相關調整情況逐級上報備案。通知同時要求,各地通過政府官網、村社公告欄、林區卡口、農牧區大喇叭、新媒體平台等載體,多渠道公示防火期、防火區范圍、禁火要求和火警舉報電話,在林區草原入口、聚居點、景區等關鍵位置設置醒目警示標識,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宣傳全覆蓋。

針對防火期內管控重點,通知強調,要督促各類經營主體配齊防火設施,嚴禁野外用火,進入防火區的機動車輛和機械設備,須按規范安裝防火裝置、配備滅火器材。各地可設立臨時防火檢查站,統籌消防救援機動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開展巡查宣傳,同步開展防火登記檢查和針對性宣傳,大力推廣綠色低碳祭掃,強化火案快查快處和行刑銜接,形成有力震懾。

火源管控方面,通知明確,防火期內遇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各地要及時劃定高火險區、確定高火險時段,依法發布封山禁火令並逐級備案,針對春節、寒衣節、清明節等傳統祭祀節點,設置集中祭祀區,嚴防火源進山入林。各部門要加密聯合會商研判,及時發布火險預警信息。各級森防指辦將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走過場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引發火情火災的,將依法依規處置,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況玉、楊啟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