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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看青海 | 以法治力量守護“中華水塔”

本報記者 金 歆 江 萌
2026年08月06日08:49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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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法治力量守護“中華水塔”(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中華環保世紀行青海採訪見聞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塔拉灘光伏產業園。人民網記者 楊啟紅攝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塔拉灘光伏產業園。人民網記者 楊啟紅攝

青海省三江源國家公園可可西裡保護區的藏羚羊幼崽。  新華社記者 杜笑微攝

青海省三江源國家公園可可西裡保護區的藏羚羊幼崽。新華社記者 杜笑微攝

高原夏日,生機盎然。

青海,黃南藏族自治州,黃河水在李家峽水庫匯聚成一汪碧藍,兩岸丹霞山巒如火焰般赤紅,與蒼翠林木交相輝映。站在大壩上極目遠眺,不遠處的幾幅環保標語與水光山色相得益彰,十分和諧。

美好的景色,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

生態環境法典即將於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日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牽頭舉辦的中華環保世紀行2026年宣傳活動在青海舉行,今年活動的主題是“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法典 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記者深入西寧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和黃南藏族自治州等地採訪,見証青海如何以法治力量守護“中華水塔”,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

積極落實國家法律,筑牢生態屏障

大壩巍峨,碧波萬頃。

7月23日,李家峽水電站,一場增殖放流活動正在進行——隻見工作人員輕輕傾斜水桶,一尾尾魚苗順著滑道躍入母親河的懷抱。厚唇裸重唇魚、極邊扁咽齒魚、黃河裸裂尻魚……波光粼粼間,圈圈漣漪被激起。

“黃河保護法2022年10月通過,其中明確要求,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洄游產生阻隔的涉水工程應當結合實際採取建設過魚設施、河湖連通、增殖放流、人工繁育等多種措施,滿足水生生物的生態需求。”李家峽電廠魚類增殖站項目經理徐華健介紹,法律通過時,電廠5號機組正在建設。考慮大壩電站對魚類洄游的影響,按照這一法律要求,電廠擴建的同時,配套建設了魚類增殖站,對魚類進行保護養殖,用於放流。

走進增殖站的培育車間,幾十個兩米來寬的藍色圓缸整齊排列,水體循環流動,魚苗在裡面游得從容。徐華健介紹,自2024年正式運行以來,這座增殖站已累計向黃河投放魚類43萬尾。“除了增殖站,電廠還建設集運魚系統,通過科學手段,幫助被大壩阻隔的魚類實現上下游交流,有效保護黃河水生環境。”

從河流到湖泊,法治持續有力守護。青海湖畔,煙波浩渺,水鳥翩躚。油菜花金黃一片,遠處的雪白山廓若隱若現。

2022年12月,國家林草局等聯合印發《國家公園空間布局方案》,遴選出49個國家公園候選區,青海湖國家公園候選區位列其中。

“今年1月1日起,國家公園法正式實施,我們創建青海湖國家公園的步伐更加堅定、路徑更為清晰。”青海湖景區管理局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處副處長孫建青介紹說。

青海湖景區管理局科技合作宣教處處長才讓加介紹,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工作開展以來,各項任務穩步推進。特別是國家公園法頒布后,青海嚴格對照法律關於“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統籌保護和發展”“堅持國家代表性和全民公益性”“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社會共享的機制”等要求和統一分級管理、規劃管控、用途管制等制度設計,對創建方案、總體規劃等進行再對標、再完善,科學劃定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統籌推進生態移民、草地恢復、體制理順等各項工作。

“法律讓創建工作有了明確的依據,我們正全力沖刺,力爭早日正式設立青海湖國家公園。”才讓加表示。

發揮地方立法作用,高水平推動綠色發展

乘車上西寧北山大墩嶺,盤山公路兩側的油鬆、雲杉郁郁蔥蔥,層層疊疊。遠望山坡,人工林帶順著山勢起伏,滿目蔥蘢。

然而,這裡曾是寸草不生的荒山禿嶺。1989年,南北山森林覆蓋率僅有7.2%。2024年,森林覆蓋率躍升至79%。滄桑巨變背后,法治力量貫穿始終。

“《西寧市南北山綠化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制定,為這片綠色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西寧市南北山綠化指揮辦公室副主任陶敬介紹,《條例》1990年出台,分別於2014年和2021年進行了兩次重要修訂,適應了新形勢。

陶敬介紹,例如,過去南北山主要強調“保護”,允許市民上山徒步,但不允許經營行為。2021年修訂后的《條例》明確了“保護優先、合理利用”的原則,為文旅活動、自然教育、戶外運動留出了制度空間。如今,南北山上已連續舉辦了兩屆騎行賽,文旅局、體育局聯合開展了徒步活動。

青海省南北山綠化服務中心主任張創舉介紹,現在的南北山成了接待近200萬人次的戶外自然體驗地,有了穩定的紅利預期,社會資金也願意投入保護工作。近年來,南北山綠化總投入約24億元,其中不少就是社會資金。

有了地方性法規持續提供的“硬杠杠”,社會各界力量持續匯聚,終將荒山染綠,使其成為城市的“綠肺”。

離開西寧,一路向西,來到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塔拉灘。

一望無際的光伏板鋪展開來,猶如一片深藍色的海洋。這裡是吉尼斯世界紀錄認証的“世界最大裝機容量的光伏發電園區”——塔拉灘光伏產業園。更令人驚奇的是,光伏板下,牧草長到膝蓋高,有些地方甚至能見到苔蘚。

誰能想到,這裡曾是“風吹石頭跑,地上不長草”的沙地荒漠。

“光伏板的物理遮擋,讓風速大幅降低,土壤水分蒸發量大幅減少,成為治沙防沙、植被生長的有效屏障。”海南州發改委副主任安峰軍介紹。

“今年初,海南州制定實施了《海南藏族自治州促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條例》,這是青海首部聚焦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對此前許多探索經驗進行了固化總結。”海南州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人說。

這部條例圍繞產業規劃、項目布局、用地保障等關鍵環節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確立了“推廣應用集產業發展、生態修復、民生改善為一體的光伏治沙模式”“支持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風電、光伏基地和光伏治沙生態修復、光伏生態畜牧業產業發展項目建設,推動荒漠化治理”的要求,讓“板上發電、板下修復”的產業發展模式有了明確法律依據,也給投資企業吃下了“定心丸”。

“條例施行后,部門職責更清晰,審批流程更順暢,我們對未來發展更有信心了。”海南州綠色產業發展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劉塔表示。

在這片曾經的“不毛之地”上,綠色能源與綠色植被和諧共生,成為現實。

強化打擊治理,高效能護航生態文明建設

在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沙柳河畔的“湟魚家園”,另一場增殖放流活動吸引了記者目光。此次放流意義特殊——放流魚苗的購置資金,來自一起公益訴訟案件的生態修復費用。

“這筆17.5萬余元的賠償金,背后是一起非法捕撈青海湖裸鯉案件。”剛察縣人民檢察院四級檢察官助理切吉俄日講述來龍去脈。

青海湖裸鯉,俗稱湟魚,是維系青海湖生態系統的關鍵物種,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處於封湖育魚狀態。然而,2021年4月和11月,張某、劉某某等人受利益驅使,在禁漁期、禁漁區非法大量捕撈青海湖裸鯉,嚴重破壞青海湖流域生態平衡。

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如何最大程度彌補生態創傷?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侵權人連帶承擔生態修復費用。

“懲罰只是手段,修復才是目的。”切吉俄日介紹,法院支持了全部訴訟請求,並採用增殖放流這種替代性生態修復方式執行判決,“用這筆賠償金購置了15萬尾湟魚苗。”

司法利劍與修復理念相結合,讓破壞者也要成為生態修復者。強化打擊,既需要司法的有效創新,也離不開嚴格執法。

尖扎縣,坎布拉世界地質公園層巒疊嶂、林深草密,為眾多珍稀野生動物提供了棲息家園,也引來不法分子覬覦。

“去年的一個晚上,我們發現了可疑人員進入林區。”尖扎縣林業和草原局總工程師蔣國顏回憶,公園已構建起由生態管護員和視頻監控、紅外相機等組成的立體防護網。“我們最終在林子裡,將正在非法捕獵野雞(環頸雉)的嫌疑人當場抓獲。”一名參與行動的管護員講述,他們現場查獲了被獵捕的野生動物及捕獵工具。

“過去單靠人跑腿,現在科技手段賦能,加上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做堅強后盾,我們執法更有力量。”蔣國顏表示,証據固定后,案件被迅速移交森林公安依法嚴懲。“人防+技防”,織密了保護網,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祁敬婷表示,生態環境法典施行在即,青海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有更堅實的法治保障。

從一河清水到萬頃碧波,從荒山披綠到沙地生金,從增殖放流的一尾魚苗到立體監控的一束紅外線,青海正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持續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努力譜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青海篇章。

(人民網記者楊啟紅參與採寫)

(責編:況玉、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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