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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出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朱煒明
2026年02月03日08:52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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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印發《海西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通過有獎舉報方式,鼓勵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依法懲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群眾環境權益,嚴防生態環境風險,推動環境質量改善。

  《辦法》明確將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危廢污染、噪聲污染、輻射污染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納入舉報范圍,對線索查証屬實且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將按照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線索價值和社會影響等因素,設置100元、1000元、5000元、1萬元、10萬元及30萬元六個梯度的獎勵標准。針對企業內部人員掌握重要環境違法線索的,《辦法》特別規定,舉報並提供有效証明材料的獎金將雙倍發放。

  為保障舉報人權益,《辦法》整合優化多元舉報渠道,舉報人可通過12345政務舉報熱線、全國生態環境投訴舉報平台、州縣(市、行委)生態環境部門門戶網站、微信微博賬號及來信來訪等途徑舉報。同時,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對匿名舉報實行專人單線聯系,違規泄露舉報人信息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此外,《辦法》還優化了獎勵發放流程,確保獎金足額、及時發放,讓舉報人實現“零風險、無顧慮”參與監督。

  《辦法》於2026年1月12日印發,公示期30日,將於2026年2月10日起正式實施。

(責編:馬可欣、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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