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青海省檔案條例》
將推動檔案管理工作從“保管”邁向“智用”
人民網西寧11月28日電 (記者楊啟紅)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檔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符合上位法規定和青海檔案工作實際,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對提升全省檔案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條例》共計八章三十三條,包括總則、檔案機構及其職責、檔案的管理、檔案的利用、檔案信息化建設、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將於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檔案條例》。人民網記者 楊啟紅攝
檔案的管理層面,《條例》規定,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除國家規定的收集范圍外,應當制定反映文化習俗、歷史人物、特色產業、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四地”建設等全省重大戰略的檔案收集計劃,經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報省級檔案主管部門備案。
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全面收集反映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民族文化傳承發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檔案資料。
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對紅色檔案實行專項保管,採取分級分類保護措施,對受損的重要、珍貴的紅色檔案優先開展搶救修復和數字化﹔建立健全檔案安全工作機制,配置適宜檔案保存的庫房和必要的設施、設備,完善檔案保護責任和檔案庫房內部管理等制度,加強檔案保密審查和安全風險防范,防止檔案損毀、散失和泄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定期向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
檔案的利用方面,《條例》指出,檔案館應當利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促進檔案資源的深度開發與合法利用,推動檔案資源轉化為決策參考、文化傳承與社會治理的智慧支撐。鼓勵、支持建立跨區域、跨層級民生檔案利用服務合作機制,推進資源整合和跨館共享,促進檔案資源利用便利化。鼓勵、支持檔案館利用檔案資源,開展專題展覽、公益講座、媒體宣傳等活動,進行理想信念、愛國主義、生態文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教育,建立各類教育基地。
縣級以上國家檔案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向社會開放檔案,並通過其網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開放檔案的目錄。檔案館應當加強與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等單位的協作,通過聯合舉辦展覽、學術交流、編輯出版物、開發文化創意產品等方式,共同研究、開發和利用檔案資源。
此外,《條例》規定,檔案館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數字檔案館建設﹔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加強電子檔案備份工作﹔有條件的檔案館可以建設災難備份系統,實現重要電子檔案及其管理信息系統的備份與災難恢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 青海規定野外觀察、拍攝野生動物不得驚擾其正常棲息
- 人民網西寧11月28日電 (記者楊啟紅)11月24日至26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舉行,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二十四條,涉及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生態環境修復、野生動物收容、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野生動物保護違法行為處罰等,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條例》明確了野生動物、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范疇﹔進一步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林業草原、公安、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