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青海頻道>>本網專稿

金融高管講“消保”| 人保壽險青海省分公司黨委副書記 公司主要負責人彭健

2024年03月10日16:25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小字號

為進一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和金融安全意識,營造積極良好的金融消費環境,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海監管局指導,青海省銀行業協會、青海省保險行業協會、人民網青海頻道聯合出品的《金融高管講“消保”》系列微視頻正式上線,邀請青海轄內20家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圍繞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強化“三適當”原則、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守誠信樹形象,等等,從不同角度說消保、講案例,向公眾普及金融知識,傳遞金融機構的責任擔當,營造“學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良好氛圍,讓金融知識融入消費者生活。敬請關注!

堅守金融為民初心 踐行服務社會責任

——強化“三適當”原則,守護您的金融消費安全

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保險產品和服務日益豐富,消費者對保險的需求不斷增加,保險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單位、家庭和個人風險防范、財富管理、代際傳承的重要選擇。但保險產品同時具備復雜和無形的雙重特征,疊加行業產品同質化,使得消費者難以自主做到科學選配產品。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風險裸露、保單錯配、權益不清、理賠盲亂”等金融消費現象,加快構建多層次的保險保障和服務體系,需要保險行業與消費者攜手並肩、同向發力。

聚焦保險“三適當”原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2年12月頒布的《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規定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2024年3月1日起實施的《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機構建立保險銷售人員銷售能力分級管理體系,區分銷售能力資質實行差別授權,了解投保人的保險需求、風險特征、保險費承擔能力等信息,確定投保人可以購買的產品類型和范圍。

這就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金融產品、銷售渠道、目標客戶“三適當”原則,即:應當將合適的產品或服務通過合適的渠道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金融機構隻有履行適當性各項義務,才能實現金融市場“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健康發展態勢。

解鎖保險消費者困惑,量身購買適合的產品

在實際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保險產品與客戶需求或風險承受能力不恰當的錯配情況。如40歲的李女士,認識到自己作為中年女性應該有一份保險保障,在瀏覽網頁時看到一款意外險的廣告,覺得價格合理且保額高,便直接在線購買了該意外險。兩年后,李女士被診斷出患有乳腺癌,試圖申請理賠,而乳腺癌屬於疾病,並不屬於意外險的理賠范圍。她后悔在購買保險時沒有咨詢專業的保險顧問,未能充分了解保險的類型和保障范圍,便盲目購買保險。

該案例體現出“保障不全、風險裸露”的金融消費現象。為進一步落實保險適當性原則,廣大消費者購買保險時應秉持以下原則:一是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量力而行。二是產品選配應先完善保障再考慮理財,先經濟支柱再家人。三是要選擇誠信、專業、職業化的代理人服務。

打造人民保險師隊伍,踐行服務社會的責任

人保壽險青海省分公司將不斷提升代理人的財富規劃、資產配置和產品投顧能力,著力打造具有“高素質、高績效、高穩定、年輕化、專業化、職業化”的“三高三化”人民保險師隊伍,來滿足各類客戶對專業保險服務的需求。

我們面向廣大新老客戶發出邀請,歡迎大家做保險行業“服務監督官”,讓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成為金融從業者的自覺遵循。秉承“人民保險、服務人民”的企業使命,心系“國之大者”,守信重諾,人保壽險青海省分公司將以做人民的風險管理師和財富規劃師為己任,努力成為雪域高原最可信賴的保險人。

(責編:楊啟紅、張莉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