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青海頻道>>本網專稿

青海通報三起串通投標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30日13:41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西寧10月30日電 (記者張莉萍)記者從青海省公安廳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整治規范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工作的決策部署,全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公平競爭,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良性互動,省公安廳現通報已辦結的3起工程建設領域串通投標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袁某、李某林等人串通投標案

2020年3月,西寧市公安局東川分局經偵大隊破獲袁某、李某林等人涉嫌串通投標案。經查,2015年11月,為成功中標黃南州某工程項目,李某林伙同青海某氏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向政府相關部門及招標人行賄,並借用青海某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類公司資質,由袁某安排公司員工分別作為5家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參與項目競標,採取控制項目投標報價的方式串通投標,最終由青海某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1200余萬元中標項目,中標后袁某公司挂靠在青海某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袁某支付給李某林“好處費”120萬元。袁某、李某林等8人串通投標報價的行為,損害了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情節嚴重,涉嫌串通投標犯罪。案件中涉及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已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6月9日,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標罪,分別判處袁某、李某林、姚某軍、張某永、李某晟、周某君、楊某芳、李某虹8人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並處罰金20萬元至2萬元不等。

案例二:楊某、杜某串通投標案

2022年2月,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經偵大隊破獲楊某、杜某涉嫌串通投標案。經查,2020年5月,青海某之錦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為在貴德縣某工程項目中成功中標,伙同其公司項目經理杜某,利用杜某長期從事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建立的人脈關系,聯系青海某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某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等六家建筑類公司,並借用上述六家公司資質,採取控制項目投標報價的方式串通投標。最終由青海某之錦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以797萬元中標項目,中標后由楊某、杜某實際施工。楊某、杜某串通投標報價的行為,損害了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情節嚴重,涉嫌串通投標犯罪。2022年4月6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楊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判處杜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案例三:季某鵬等人系列串通投標案

2020年8月,西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破獲季某鵬等人系列串通投標案。經查,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期間,季某鵬為在西寧市多個工程項目中成功中標,伙同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靳某,利用靳某職務之便安排招標代理機構向季某鵬聯系的建筑類公司發出招標邀請,季某鵬借用上述公司資質安排專人參與項目開標,採取控制項目投標報價的方式串通投標。最終由季某鵬控制的青海省某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某元建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三個工程項目中分別中標,項目中標金額分別為91萬元、366萬元、1653萬元,上述項目由季某鵬實際施工或季某鵬轉包他人施工。投標人季某鵬與招標人靳某串通投標的行為,損害了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情節嚴重,涉嫌串通投標犯罪。案件中涉及公職人員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處理。2021年5月10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標罪,判處季某鵬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千元。

(責編:劉沛然、張莉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