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青海頻道>>本網專稿

回訪西寧晶珠廣場小區:業主回家之路仍坎坷

劉沛然 況玉
2023年09月15日10:36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小字號

“晶珠廣場一期項目合同約定交房日期為2019年5月31日,距今已超3年﹔晶珠廣場二期項目合同約定交房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也已經過去2年。”

2020年初至今,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陸續收到大量晶珠廣場業主的留言,反映該小區延期交房問題。2023年初,本網刊發了《延期8次推遲數年 西寧晶珠廣場業主:有家難回很鬧心!》一文,敘述了西寧市城西區晶珠廣場小區(以下簡稱:晶珠廣場)延期交房的情況:晶珠廣場開發商及西寧市城西區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均表示,住宅項目將於2023年6月30日交房。

8月16日協調會現場。人民網 況玉攝

為了解項目交房情況,本網記者近日與項目主管單位、業主代表等再次前往了晶珠廣場項目現場。

政府相關部門:6月30日起已有部分業主陸續拿到鑰匙

“目前,晶珠廣場項目整體的完成率從2022年10月的70%提升到了90%,其中住宅部分完成率99%,商業部分60%。”

西寧市城西區彭家寨鎮黨委書記陳沖凌表示,2022年10月,西寧市建立了由城西區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西寧市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西區彭家寨鎮、區司法局、區建設局、區市監局以及轄區派出所等部門組成的晶珠廣場負責專班。

交房通知。人民網 況玉攝

專班成立后,與晶珠廣場開發商協調異地工程欠款1200萬元作為晶珠廣場保交樓的專項資金,並由專班對該筆資金進行監管。“我們主要原則就是能把項目住宅部分迅速完成,業主能早日拿到鑰匙。目前已經完成了一次竣工預驗收、兩次消防預檢工作,驗收完列出了問題清單,目前正在加緊整改。”陳沖凌說,從6月30日開始,共有60余戶項目二期業主拿到了鑰匙。

然而,通過調查發現,晶珠廣場項目共計10棟住宅樓1438套房屋,目前已售出的住宅是938套,除去項目一期已經領到鑰匙的289戶業主和近期領到鑰匙的60余戶二期業主外,還有近600戶業主沒有領鑰匙。

問題出在哪?

“目前矛盾的集中點在交房協議和燃氣開口入口費及設施費9500元的收取上。”西寧市城西區司法局副局長滕曉花介紹道。

針對燃氣開口入口費及設施費問題,青海省發展改革委於2018年6月印發的《青海省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監管辦法》規定:城鎮居民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等納入房價,不得另外向燃氣用戶收取。文件下發后,青海省發展改革委對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用納入房價的具體時間及相關問題作了界定: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完成銷售的新建商品房,且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收取燃氣工程安裝費用的,可視為燃氣工程安裝費用沒有納入房價,商品房開發銷售企業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向用戶收取燃氣工程安裝費。

晶珠廣場小區內一角。人民網 況玉攝

但由於晶珠廣場銷售、建設周期較長,燃氣工程安裝費用是否已納入房屋銷售總價難以界定。目前,西寧市城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開展進一步核查,爭取早日給晶珠廣場業主明確答復。

業主:“我們認為協議裡說的‘不可抗力’不成立。”

8月初,本網收到了晶珠廣場業主發來的《申請交房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在協議的前述部分中寫明:因政府城市建設規劃的調整,鳳凰山路輔路至今無修建規劃,造成晶珠廣場小區消防環路不能與城市道路連通,導致晶珠廣場小區的消防專項無法驗收,從而達不到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影響了甲方(小區開發商)按約交房,屬於不可抗力。

而在《協議》第四條則寫明:乙方(小區業主)認可前述甲方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原因,並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追究甲方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申請交房協議。受訪業主供圖

同時,有業主向本網反饋,領取房屋鑰匙需要同意《協議》並簽字,再將簽字后的《協議》交至小區物業,如果不簽署該《協議》,則小區物業就不會給業主鑰匙。

“之前開發商給我們的補償方案是免除3個月的物業費,但我們大多數業主都覺得不合理。”一位晶珠廣場的業主告訴本網記者,針對補償方案,小區業主代表在政府部門的調解下已與開發商進行多次協商,目前晶珠廣場開發商提出以低於小區周邊市場價的價格向小區業主售賣停車位,但雙方仍未達成一致。

“如果我們簽了協議,就代表我們認可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行為﹔如果我們不簽協議,就拿不到房子的鑰匙。開發商和小區物業太霸道了,我們認為協議裡說的‘不可抗力’不成立,並保留追究延期交房責任的權力!”

記者前往晶珠廣場物業辦公室,物業客服負責人張妍(音)表示,相關費用收取及《協議》簽訂內容已提交審核,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其余事項該負責人拒絕透露。同時表示,公司規定領取鑰匙前必須簽訂《協議》,同時需繳納接口費、取暖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

開發商:不承擔任何責任,目前《協議》仍在完善中

此次採訪結束后,晶珠廣場開發商負責人李方瑞通過城西區彭家寨鎮政府聯系到了本網記者,就晶珠廣場相關事宜進行溝通。

“我隻能回答我們沒有任何瑕疵和責任。”當記者詢問其關於向受到晶珠廣場延期交房影響業主的補償方案時,李方瑞說道,在《協議》中已經寫明,政府規劃調整,開發商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李方瑞表示,此前晶珠廣場業主向本網反饋“低於小區周邊市場價的價格向小區業主售賣停車位”的方案並非補償方案,而屬於“友情捐贈”。

“我在交房協議上親自做了承諾,從2021年交房到沒有正式竣工前,物業費全免。”李方瑞說,隨著規劃調整,項目建設已經讓開發商損失慘重,而在調解過程中,各方都希望開發商能“出點血”安撫業主情緒,但目前開發商作出的讓步和付出已經是“出骨髓”了。

“目前《協議》內容爭議較大,我也認可協議簽署需要雙方自願。”李方瑞說,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中已經寫明,政府規劃調整開發商不承擔違約責任。“你們可以問業主,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有沒有人脅迫。”

本網記者就該問題咨詢了城西區建設局監察科科長曾向軍,他表示協議中提到的消防環路涉及一個出入口,這個出入口也是小區的第三個消防通道出入口,原計劃與西寧市鳳凰山快速路輔路相連,而目前這條輔路的規劃已被取消。

法律人士:不簽《協議》的業主可走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協議都應在各方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簽署,如果協議中存在對一方權利、義務約定不平等的情況,可以選擇拒絕簽署。”針對晶珠廣場《協議》中業主提出的異議,青海觀若律師事務所律師鮑方源表示,業主可依據《房屋預售合同》中的違約條款,通過“訴前保全”的方式對開發商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目前,西寧市城西區司法局正在對《協議》及接口費的收取進行合法性審查。西寧市城西區司法局副局長滕曉花表示:“目前爭議的焦點就是《協議》的部分條款,而協議的簽訂應該是雙方平等地進行協商,業主和開發商哪一方不同意,都無法達成協議,目前我們也在就協議與開發商及業主進行溝通協商,盡可能達成一致。”

截至成稿,《協議》仍在進一步完善中。

(責編:楊啟紅、張莉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