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國家公園查處一起非法穿越保護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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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西寧4月28日電 (甘海瓊)4月25日,三江源國家公園執法部門查處一起非法穿越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事件,涉事相關當事人已接受執法部門的處理決定。
據查,2023年4月初,微信名為“桔某”的網絡博主,通過網絡組織“穿越三江源”活動,並於4月19日至23日由“桔某”帶隊,4車6人進入三江源國家公園核心區。接到舉報后,三江源國家公園行政執法人員迅速查實涉事車輛和人員的身份信息,向相關當事人通報涉嫌非法穿越國家公園核心區的違法違規行為。並對先期查實身份兩名參與者鄭某某、周某進行批評教育,他們表示要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並向國家公園管理機構上交保証書,不再參與類似活動。同時,相關案情已通報公安機關,由國家公園行政執法機構和當地公安機關密切配合,繼續追查相關當事人。
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提醒:近年來,隨著三江源國家公園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不斷提升,引起了部分戶外運動探險組織和個人的高度關注。一些探險越野愛好者聽信所謂“穿越博主”傳播的不經審批可以穿越保護區的謊言,擅自組織進入國家公園核心區,嚴重破壞園區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棲息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一切單位或個人隨意進入三江源國家公園和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開展非法穿越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處,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對因非法穿越活動造成保護區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因非法穿越活動造成的人身傷亡等事故,責任由開展非法穿越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承擔。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七條和《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第五十三條規定: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並經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批准方可開展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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