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舉措編密織牢醫療保障安全網

人民網西寧7月29日電 (況玉)本網從7月29日青海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發布會上了解到,《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將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實施方案》旨在持續深化改革,切實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 況玉攝
據介紹,《實施方案》通過救助制度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聚焦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風險防范化解,探索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鼓勵支持慈善救助、商業健康保險、職工互保等發揮綜合幫扶作用,健全完善統一規范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在對標國家要求的基礎上,充分銜接現行救助政策,完善機制建設,促進三重保障制度和社會力量充分銜接,增強保障能力,延伸保障鏈條,穩步提升困難群眾醫療保障待遇水平。
《實施方案》將醫療救助對象細分為特困供養對象、孤兒、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10類,基本上實現了對困難群眾和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大病患者的全覆蓋。
《實施方案》中明確,要強化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一是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在現有資助參保政策的基礎上,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中的未成年人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當年個人繳費標准的50%給予資助﹔2022年至2025年,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逐年按80%、70%、60%、50%遞減的比例給予資助。二是促進三重制度互補銜接。夯實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統一為年度內累計達到12000元,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80%,不設封頂線﹔對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的傾斜保障政策。增強醫療救助托底功能,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具有多重救助身份的人員,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待遇。
此外,《實施方案》在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規范經辦管理服務方面,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范因病致貧返貧、筑牢民生保障底線。
下一步,青海省醫療保障局將加強部門聯動、做好信息共享,強化制度銜接,發揮綜合保障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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