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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的決定

(2021年7月30日中國共產黨青海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通過)

2021年08月04日09:00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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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7日至9日,習近平總書記親臨青海考察,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寄予殷切期望,是青海發展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思想行動,強化責任擔當,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作出如下決定。

  一、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踐行“兩個維護”

  (一)充分認識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始終牽挂青海各族人民,十分關心青海工作,高度重視青海發展。2016年以來,兩次在全國兩會期間參加青海代表團審議,兩次踏上青海高原考察,體現的都是深切關懷,讓我們深受鼓舞、倍感振奮。特別是在黨的百年華誕來臨之際和“十四五”開局起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全面開啟的關鍵時刻,習近平總書記到青海考察並發表重要講話,為青海高質量發展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擘畫了新的宏偉藍圖。講話充分體現了順應發展大勢、把握時代特征的科學性,切中青海實際、指引發展方向的引領性,不忘初心、踐行宗旨的人民性,謀劃未來、指導工作的系統性,是做好青海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總方針總遵循,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現實指導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二)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提出了“正確認識和把握青海在全國發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化改革開放,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在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不斷取得新成就,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青海篇章”的總體要求,明確了“推動高質量發展、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增進民生福祉、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在黨史學習教育中做到學史崇德”五項戰略任務。這是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全局出發,對青海工作的戰略謀劃和實踐指導,與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發表的系列重要講話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脈相承,是新階段新形勢背景下對青海提出的新期望新要求。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的精髓要義,全面理解把握,系統謀劃推進,感恩奮進、開創未來,把青海的工作抓實,把青海的事情辦好。

  (三)准確把握戰略定位。青海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佔有重要地位,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青海的生態安全地位、國土安全地位、資源能源安全地位顯得更加重要。各地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青海安、國家安的大局意識,圍繞大局、服從大局、服務大局,以新的戰略定位謀劃推動青海工作,深化拓展“一優兩高”實踐內涵,培育發展“四種經濟形態”,持續深化“五個示范省”建設,加快建設具有青海特色的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試,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上探索實踐,在增進民生福祉推進共同富裕上主動作為,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青海貢獻。

  (四)全力抓好學習貫徹。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是全省上下必須長期堅持的重大政治任務。要把學習重要講話精神,與學習黨的創新理論結合起來,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結合起來,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結合起來,一體學習、融會貫通。要採取多種宣傳宣講方式,推動重要講話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完整、准確、全面地貫徹落實重要講話精神,緊扣五項戰略任務,結合黨中央作出的決策部署和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深入研究謀劃,完善工作思路,抓實工作重點,著力在工作上不斷豐富新內容,在實踐中不斷推出新舉措,在成效上不斷取得新突破。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真正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關心關懷轉化為對黨忠誠的政治信仰,把重大要求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勁動力,把殷殷囑托轉化為造福人民的務實舉措,不斷開創新時代青海各項工作新局面。

  二、建設特色現代化經濟體系,堅定不移走好高質量發展之路

  (五)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錨定青海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定位和坐標,圍繞“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主動對接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戰略部署,以現代產業布局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全方位深層次融入國內大循環,推進優勢產業參與國際合作。縱深推進蘭西城市群合作建設,加強同甘肅、四川、西藏、新疆毗鄰地區的產業協同,合作共建西部陸海新通道。深化同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等對口援青省市協作機制,擴大同東部地區的互惠合作和融合發展,推動對口援青和東西部協作升級加力。

  (六)加快推進“四地”建設。按照以特色產業培育優質企業,以企業發展帶動產業提升的要求,立足青海特有資源稟賦,找准適宜的經濟發展模式,主動與國家有關部委銜接,制定實施“四地”建設專項行動方案。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推進產業升級,優化產業布局,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集群。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持續推進能源革命,完善清潔能源全產業鏈,建設國家儲能發展先行示范區,實施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推進荷儲網源一體化示范, 加快清潔能源規模化高質量發展。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以國際視野研究構建生態旅游產業發展機制,創建國家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塑造青藏高原國際生態旅游品牌,構建生態旅游發展新布局。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堅持提質、增量、補鏈、擴輸並舉,唱響“生態青海、綠色農牧”品牌,加強高原特色種質資源保護利用,舉全省之力打造龍頭企業,推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搭建特色農畜產品輸出交易平台,建成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示范省。

  (七)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推動特色新材料產業向高端延伸,發展新型金屬合金、信息材料、儲能材料、高強纖維及航空航天結構等新材料。推動裝備制造向系統集成制造升級,加快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建設大型鑄鍛生產基地,鞏固發展專用機床等高端產品,發展光伏制造、風電裝備、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發展高原生物醫藥和康養產業,推進特色生物資源精深加工。加快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據價值化,發展運用5G、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

  (八)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制定實施“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優化科技創新資源布局,合理配置科技資源,加快補齊科技創新短板弱項,以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科技項目協同形成機制,以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為目標,探索實施“揭榜挂帥”制等科研項目管理改革,擴大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范圍。健全基礎研究穩定支持機制,部署實施基礎研究十年行動。落實激發創新活力提升創新效能的政策措施,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努力打造創新型領軍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依托特色優勢產業打造國家級產業科技創新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借力發達地區人才優勢聯合開展技術攻關,爭取重大項目得到國家支持。

  (九)增強發展內生動力。聚焦“四地”建設關鍵領域,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強化產業鏈重要節點投資建設,形成市場主導的內生增長機制。完善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平台體系,提升傳統消費,培育新型消費,促進實物消費與服務消費協同發展,推動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轉變。倍加珍惜和重視發展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優化營商環境制度,打造健康可持續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實施包容審慎的市場監管,多措並舉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發展,吸引國內外產業、行業領域龍頭企業參與青海經濟社會建設,不斷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積極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地方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十)強化高質量發展基礎支撐。圍繞“兩新一重”等重點領域,布局建設鐵路、公路、民航、水利、能源、通信等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重大工程,完善城鎮基礎設施,推進新型城鎮化、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深化對外合作開放,推進國際物流通道建設,拓展國際合作交流空間,打造對外開放國際化戰略平台,實施外貿主體培育提質增效工程,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十一)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落實黨政主要領導財經管理政治責任,強化制度和紀律意識,健全完善嚴肅財經紀律長效機制。統籌抓好財政、稅收、審計工作,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把資金用好,把資產管好,切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和國有企業債務風險。依法規范財稅行為,加強財政預算和金融監管等地方性法規立法修法。改進監督監管方式,加大對預算執行情況、地方政府性債務、國有資產管理等領域審查監督力度,推動財會、金融、審計與紀檢監察、人大、司法監督以及黨委和政府督查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三、始終心懷“國之大者”,堅定不移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十二)加快打造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實施《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以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為統領,著力打造生態安全屏障新高地,綠色發展新高地,國家公園示范省新高地,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新高地,生態文明制度創新新高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新高地,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將青海建設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成果的展示平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創新典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先鋒,生態經濟創新發展的重點地區,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時代樣板。積極爭取設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建好用好展示青海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各類窗口和平台。

  (十三)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制定實施自然保護地體系示范省建設總體規劃和自然保護地發展總體規劃,探索建立自然保護地標准規范體系。積極參與國家公園立法,高水平建設和管理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推動創建青海湖、昆侖山國家公園,加快建設國家公園集群。深化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改革,理順國家公園財權事權責任劃分,優化國家公園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完善國家公園管理局與地方政府長效工作機制。實施可可西裡世界自然遺產地管理和保護項目,推進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統籌推進自然保護地調查評估和整合優化,構建自然保護地統一分級管理新體制。

  (十四)推動地球第三極生態保護。貫徹落實《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方案》,實施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開展青藏兩省區保護極地淨土行動,加強人類活動跡地修復,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提升青藏高原生態環境監管治理能力。加快青藏高原第二次科考大數據平台、展示平台和科考基地建設,開展冰川、雪山、凍土生態系統保護研究,深化全球氣候變化對青藏高原影響研究。

  (十五)守護好“中華水塔”。深入開展“中華水塔”保護行動,統籌源頭流域綜合治理,全面增強保水、增水、淨水等核心生態功能。健全地區和部門協同保護機制和重大環境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搭建流域、區域合作平台,建立聯保聯治協作機制,推動建立三江流域省份共建共享機制。加強三江源生態環境監測,研究建立三江源水生態空間保護管控制度,完善禁護銜接的管控政策。

  (十六)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圍繞服務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立足青海、面向西北、服務全國,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開展碳中和實現路徑研究,積極創建全國碳中和先行區。持續抓好節能減碳工作,大力發展低碳產業,打造零碳產業園,規劃實施一批零碳排放、碳匯、碳捕集等重大支撐項目,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全面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動構建清潔能源消費體系,實施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行動。提升生態碳匯能力,堅持固碳增匯與生態保護建設相統一,持續擴大森林蓄積量和草原綜合植被蓋度,有效發揮草原、森林、濕地、土壤、冰川、凍土的固碳作用。加速實現碳源向碳匯轉變,探索更多碳匯消納模式,鼓勵發展高原碳匯交易服務機構,積極推進國家碳交易西部平台建設。

  (十七)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健全完善生態文明法治制度,加快構建系統、協同、完整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體制。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健全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監管體制。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完善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和生態環境聯防聯控機制。完善和實施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機制。

  (十八)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優化主體功能分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的空間格局。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建立全省統一、相互銜接、分級管理的“四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完善全省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統籌協調管控,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安全預留空間。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跟蹤監督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推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

  (十九)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制定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行動方案,以“五大生態板塊”為重點,加強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濕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自然生態修復。繼續實施三江源、祁連山等重點生態工程,開展國土綠化鞏固提升三年行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探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管理機制。深入推進河湖長制、林草長制,強化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抓好垃圾分類處理和城鄉環境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健全權威高效的監督舉報服務平台,建立全域環境問題發現機制和跟蹤治理長效機制。

  (二十)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實施《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著力構建“兩屏護水、三區聯治、一群驅動、一廊融通”格局。探索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政策和補償機制,積極推進用水權交易試點。加快推動引黃濟寧、黃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引大濟湟西干渠、北干二期等工程。綜合整治黃河青海流域水土流失,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實施黃河文化傳承創新工程,加強黃河流域國家濕地公園、文化公園、沿黃通道建設。

  (二十一)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生態產品調查監測機制,開展信息普查,完善數據庫,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評價體系,制定核算規范,推動核算結果應用。健全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機制,推進供需精准對接,提高供給能力,拓寬實現模式,促進價值增值,推動生態資源權益交易,完善國家公園特許經營政策支撐體系。健全生態產品保護補償機制,拓寬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渠道。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保障機制,完善有利於生態產業發展的目標體系、支持政策、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二)強化各類礦區生態環境整治。完成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任務,不斷探索高原高寒地區礦山生態修復路徑,鞏固修復成果。汲取教訓,舉一反三,統籌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和全省生態環境問題的排查整治。完善“天空地一體化”監測體系,深化各類礦區治理動態監測評估技術研究,全方位開展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等生態修復項目,加強礦區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做好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退出收尾工作。調整優化相關規劃,支持礦區發展接續替代生態產業,穩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四、堅守人民情懷,堅定不移增進民生福祉

  (二十三)提高就業質量和居民收入水平。全面落實就業優先戰略,突出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加大對創業帶動就業、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供給,提升服務標准化、專業化水平。加大對農牧民返鄉創業和就業技能培訓的服務力度,做大“青海拉面”“青繡”“枸杞採摘”等特色勞務品牌,引導、促進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實施中等收入群體2035倍增計劃。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發揮收入第三次分配作用,不斷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二十四)發展更加公平更高質量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五育並舉,深化教育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發展更加充裕普惠優質的學前教育,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鼓勵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鞏固提升基礎教育質量。大力提升職業教育水平,實施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工程。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支持高校一流學科一流專業建設,加快發展研究生教育,打造青海教育科創園區,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提高民族地區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支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和使用。制定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相關負擔的措施。創新教育和學習方式,建設覆蓋全省、互聯互通的數字教育資源服務體系,提升農牧區教育信息化質量。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

  (二十五)推進健康青海建設。深入實施健康青海行動,健全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的體制機制。聚焦“五醫”聯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醫療保障制度,推動高水平醫院建設,促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提升州級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服務能力,規范發展城市醫療集團、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和社區醫院,全面改善人民群眾就醫條件。持續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構建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和應急體系,增強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處置能力。建立醫學科技協同創新機制,強化醫療保障科學支撐,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修訂《青海省發展中醫藏醫蒙醫條例》,推進民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深化高原醫學研究,加快建設高原醫學研究中心。重視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和康復醫學,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健全健康教育機制,推動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二十六)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健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建設更加積極穩健的失業保險制度和多層次工傷保障制度體系。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大力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運營。持續改善低收入群體、特殊群體等困難群眾生活。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優化住房保障體系,加強對新市民群體和住房困難群體保障力度,建立農牧民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發展普惠性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促進人口均衡發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積極發展托育聯合體。加強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科學有序推進瑪多地震災后重建。

  (二十七)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政策,加強農牧區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保持過渡期內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做好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的有效銜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建立健全鄉村振興政策和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加強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支持保障。以綠色生態產業為主導,推進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高素質農牧民,建設新型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統籌縣域城鎮和村庄規劃建設,推進“百鄉千村”示范工程、“百企興百村”行動、高原美麗宜居鄉村和美麗庭院示范創建,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深化定點幫扶和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全面落實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形成發展合力。注重妥善處理生態和民生的關系,實現生態保護和民生保障協調發展。

  (二十八)推進文化體育繁榮發展。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提升公民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深化鄉風文明建設,持續推進農牧區移風易俗,繁榮農牧區文化,構建新時代社會公序良俗。建設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補齊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短板,引導公共文化資源向農牧區基層傾斜。保護發展民族特色文化,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傳統技藝。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進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文旅融合。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民族體育運動,提升競技體育水平,大力發展高原特色體育事業。

  五、著眼民族地區長治久安,堅定不移促進民族團結進步

  (二十九)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涉藏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立足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的著眼點和著力點,緊扣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推動我省涉藏地區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掌握反分裂斗爭主動權,著力解決影響長治久安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強化省際協調統籌,加強平安與振興安民惠民工程。加強同西藏的全領域協同配合,在穩定上聯動協作,在發展上優勢互補,在生態上協同共建,在強邊上提供支撐。

  (三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依法治理民族事務,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走在前列。完善民族工作政策法規制度,適時修訂《青海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推動自治條例修訂工作實現自治縣全覆蓋。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納入國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會教育全過程,加強學校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推進中華民族視覺形象工程,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館,打造一批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不斷增強各族群眾“五個認同”,引導各族群眾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加強城市民族工作,建設“社區石榴籽家園”服務平台,推動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團結共融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實施“民族團結+”融合發展行動,在各行各業打造特色鮮明、百花齊放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品牌。鼓勵支持各民族群眾、青少年跨區域就學就業,促進青海各民族大交融大發展。實施“十四五”涉藏州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支持民族地區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建設,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物質基礎。

  (三十一)引導宗教同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的宗教事務“一核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在引導宗教同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上形成青海經驗。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持續整治亂建濫建宗教設施、宗教隱性負擔等問題,修訂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務條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寺院管理長效機制,鞏固提升藏傳佛教寺廟管理“三種模式”和伊斯蘭教清真寺縣鄉村分層分級管理,推進社會公共服務覆蓋寺廟。堅決打擊邪教組織,反對迷信活動。注重培養專業化宗教工作干部隊伍,深化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加強對愛國宗教人士的保護關愛。充分發揮宗教團體和愛國宗教人士的作用,對教義教規作出通俗易懂、與時俱進的闡釋,引導信教群眾愛國愛教、正信正行。

  (三十二)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認真落實黨委(黨組)維護國家安全主體責任,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健全完善國家安全重點領域工作協調機制及相關工作落實機制,探索建立重點工作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機制,全面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國家安全意識,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

  (三十三)加強宣傳思想工作。把統一思想、凝聚力量作為宣傳思想工作的中心環節,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唱響主旋律,壯大正能量,做大做強主流思想輿論,促進各族群眾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上緊緊團結在一起。堅持和加強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掌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強化網絡輿論引導,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管理,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推進對外交流傳播,講好青海故事、展示青海形象。

  (三十四)加強和規范社會治理。推進地方治理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建設,著力加強社會治理工作。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構建協同化機制,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智能化。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落實黨政同責重大要求和企業主體責任。打造全省一體化應急指揮平台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和信訪制度。加強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和效率,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積極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協調發展,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健全掃黑除惡斗爭長效機制,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打造新時代政法鐵軍。

  六、從百年黨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堅定不移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

  (三十五)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把黨的領導貫穿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領域各環節。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轉化為實際行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執紀監督和督促檢查重點內容,常態化推進“回頭看”工作,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青海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三十六)在黨史學習教育中堅定理想信念。做到學史明理,在全社會開展“四史”宣傳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弄清楚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馬克思主義為什麼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什麼好等基本道理。做到學史增信,將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黨史學習教育重要篇目和必修課程,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做到學史崇德,弘揚偉大的建黨精神,繼承和發揚黨的光榮傳統,賡續紅色血脈,運用好高原紅色資源,塑造青海精神譜系,詮釋青海精神內涵,更好傳承長征精神、西路軍精神、“兩彈一星”精神、開路精神、青藏高原精神、柴達木精神、“玉樹抗震救災”精神、尕布龍赤子精神和“登高望遠、自信開放、團結奉獻、不懈奮斗”的新青海精神,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崇尚對黨忠誠的大德、崇尚造福人民的公德、崇尚嚴於律己的品德。做到學史力行,積極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在錘煉黨性上力行,在為民服務上力行,在推動發展上力行,努力為各族人民創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三十七)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加強和改進干部政治素質考察,培養選任具有頑強斗爭精神、過硬斗爭本領,關鍵時刻能夠扛硬活、打硬仗的干部。加強干部梯隊建設,統籌年輕干部、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日常培養和實踐鍛煉。實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計劃”“干部專業化能力提升計劃”,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堅持使用人才與促進成長相結合,編制實施中長期人才發展專項規劃。依托部省共建、對口援青等平台,落實柔性引才引智機制,構建“人才+項目”“人才+產業”“人才+課題”等培養開發模式,建立務實管用的用人留人新機制,整合重點人才工程,優化人才發展環境,用好用活高層次人才。

  (三十八)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進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以“組織體系建設三年行動”達標驗收和“促百分百達標、迎黨百年華誕”以評促建為契機,加強黨支部標准化規范化建設,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向重點鄉村持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統籌農村、城市、國企、“兩新”組織等各領域黨建工作,推動黨組織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加強社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發揮城市基層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的重要職責,強化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

  (三十九)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嚴格執行《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專責監督作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嚴懲腐敗和嚴密制度、嚴格要求、嚴肅教育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落實《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二十條措施》,破解“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嚴查重點領域腐敗問題。開展財經紀律、環境保護、民生改善、民族團結、鄉村振興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扎實推動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取得實效。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抓好減輕基層負擔工作,扎實推進“推、拖、怕、貪”等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抓“小切口”專項糾治群眾身邊的急難愁盼問題,以作風建設新成效取信於民。

  七、加強組織領導,堅定不移推動《決定》任務落實

  (四十)加強統籌指導。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指導地區和部門找准貫徹落實本決定任務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形成全省上下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整體合力。要堅持實事求是、穩中求進,尊重發展規律,絕不能脫離實際硬干,更不能為了出政績不顧條件什麼都想干。要強化底線思維,發揚斗爭精神,有效防范應對重點領域潛在風險,堅決守住青海發展的安全底線。

  (四十一)壓實工作責任。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強化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落實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各司其職、細化舉措、加強協同,認真抓好本決定的貫徹實施。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主動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推動本決定在本地區本部門貫徹執行。領導機關、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上級為下級作表率,一把手為班子成員作表率,扎實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十二)狠抓任務落實。各級黨委(黨組)要結合實際,以系統思維、辯証思維、戰略思維和求解性思維,創造性落實好五項戰略任務,確保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包片聯點制度,加強對分管領域和聯點地區指導協調,強化過程管理,確保取得實效。把調查研究貫穿於決策和執行全過程,採取“四不兩直”方式,找准問題、理清思路、制定措施,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上。

  (四十三)強化督促檢查。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重要內容,適時開展專項督查、定期通報、跟蹤問效,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把學習貫徹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列入專責監督、巡視巡察重要內容。堅持激勵約束並重,切實為敢擔當敢負責的干部撐腰鼓勁,對學習不到位、貫徹不堅決的地區和部門單位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新時代要有新擔當,新擔當需要新作為。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牢記囑托、感恩奮進,開拓創新、擔當實干,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青海篇章!

(責編:陳晶、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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