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是青海省的國家權力機關。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由青海省的西寧市、海東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駐青海省人民解放軍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2025年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訂法規條例10件
一圖讀懂 | 青海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關鍵成果
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成果有哪些?
一圖讀懂︱青海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有哪些成果?2025年,青海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報送地方性法規和單行條例36件。其中,省級地方性法規11件,設區的市和自治州地方性法規、自治州和自治縣單行條例25件,報送率和規范率保持在100%。
打通專利轉化“梗阻” 青海新規聚焦鹽湖、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條例》聚焦“四地”建設、圍繞重點產業強化專利布局,專利促進章節明確,省人民政府專利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圍繞鹽湖化工、清潔能源、綠色算力、綠色有機農牧業等重點產業、關鍵領域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高價值專利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