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是青海省的國家權力機關。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由青海省的西寧市、海東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駐青海省人民解放軍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條例》包括總則、發展規劃、開發應用、並網消納、產業創新、保障監督、附則,共七個章節四十三條。《條例》將於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涉及千家萬戶!《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審議通過3月25日至27日,青海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包括總則、家庭責任、政府支持、學校指導、社會協同、法律責任、附則,共七章四十九條,將於2025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