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群众反映小区物业问题多 官方公布处理结果

“侵占业主停车租赁费用,未公布费用使用明细;”
“侵占集体土地,楼宇间应急通道私设仓库,违规搭建楼梯;”
“多栋楼宇墙体脱落严重,道路坑洼;”
“小区门口放置的微型消防柜设备,长期未更换及维护;”
……
1月中旬,来自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万伦小区的群众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小区物业的多个问题。后续,经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作了具体答复。
“1月15日,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青海顺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了解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城中区政府相关部门经过实地调查后,在领导留言板公布了相关处理结果:
关于“侵占业主停车租赁费用,未公布小区停车租赁费使用明细及去向。”的问题: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已下达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整改通知单,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十二):“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每半年公示共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情况”的规定,于2025年1月21日对停车租赁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官方回复。截图于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关于“侵占集体土地,在楼宇间应急通道私设仓库,违规搭建楼梯。”的问题:工作人员正在对搭建手续进行调查核实。
关于“万伦小区多栋楼宇墙体脱落严重,道路坑洼,物业闭而不答。”的问题:经与物业企业了解,由于墙体脱落严重,道路坑洼区域多,需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该小区已公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公告,待公示期满,总寨镇政府下达批复后,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该问题。
小区墙体脱落待维修。人民网 陈明菊摄
关于“万伦小区电费、水费未公布相关单位居民定价。”的问题: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已下达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整改通知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的规定,于2025年2月2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关于“万伦小区顺平物业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不具备物业服务团队,未明确服务明细。”的问题:经现场了解,该物业服务企业为前期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8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该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共计15人,安保人员4人,保洁人员6人,前台客服人员2人,维修工1人,会计1人,管理人员1人。经核实,保洁人员开展清扫工作时会定期在工作群中反馈照片,同时现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照片记录打印存档备查。
小区门口放置的消防设备。人民网 陈明菊摄
关于“万伦小区门口放置的微型消防设备,长期未更换及维护以及小区内体育器材及座椅损坏未维修。”的问题: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已下达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整改通知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于2025年2月2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西宁市城中区政府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城中区将持续关注辖区内各小区楼院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楼院将组织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项约谈,及时督促问题进行整改,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迅速、妥善处理,确保出现问题后有响应,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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