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青海频道>>本网专稿

《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8月1日起实行

2024年07月29日16:28 |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西宁7月29日电 (杨启红、实习生陈旭阳)记者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行。

《条例》的实施,将实现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安全运行、降等报废全过程、全周期管理,有序推动全省水利工程“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将更加健全、运行管理将更加规范、行业监管将更加到位,在法治轨道上保障青海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功能和效益充分发挥。

《条例》实现水利工程范围全覆盖。青海省水利工程量大面广、功能多样、类型丰富。为了明确具体适用范围,条例从“功能+类型”的角度,采取主要类型列举形式,将水电站(包括大中型水电站)纳入水利工程范畴,《条例》对水利工程的概念予以明确,满足其法治化管理需求。

同时,《条例》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青海省水利工程涉及投资主体、运营主体、管理主体、监管部门较多,针对部分水利工程的监管部门和运行维护管理单位不明确、职责界定不清晰的问题,条例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条例》将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作为条例的重要内容。规定: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和保护应当综合考虑各类水利工程功能,统筹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灾害科学防治,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建设水利工程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关规划,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

此外,《条例》强化水利工程全周期管理,明确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应当依法实行项目“四制”管理,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成后,应当按照验收规程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明确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有关标准,更好地指导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确了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机制、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以及管理范围内禁止性行为等规定。

据悉,青海省共建水库(含水电站水库)207座、灌区1161处、堤防456段、水闸25座、中型以上淤地坝305座,基本形成了蓄、引、提、调结合的水利工程体系,水利工程呈现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

(责编:杨启红、甘海琼)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