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西宁晶珠广场小区:业主回家之路仍坎坷
“晶珠广场一期项目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距今已超3年;晶珠广场二期项目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也已经过去2年。”
2020年初至今,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陆续收到大量晶珠广场业主的留言,反映该小区延期交房问题。2023年初,本网刊发了《延期8次推迟数年 西宁晶珠广场业主:有家难回很闹心!》一文,叙述了西宁市城西区晶珠广场小区(以下简称:晶珠广场)延期交房的情况:晶珠广场开发商及西宁市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均表示,住宅项目将于2023年6月30日交房。
8月16日协调会现场。人民网 况玉摄
为了解项目交房情况,本网记者近日与项目主管单位、业主代表等再次前往了晶珠广场项目现场。
政府相关部门:6月30日起已有部分业主陆续拿到钥匙
“目前,晶珠广场项目整体的完成率从2022年10月的70%提升到了90%,其中住宅部分完成率99%,商业部分60%。”
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党委书记陈冲凌表示,2022年10月,西宁市建立了由城西区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西宁市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西区彭家寨镇、区司法局、区建设局、区市监局以及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晶珠广场负责专班。
交房通知。人民网 况玉摄
专班成立后,与晶珠广场开发商协调异地工程欠款1200万元作为晶珠广场保交楼的专项资金,并由专班对该笔资金进行监管。“我们主要原则就是能把项目住宅部分迅速完成,业主能早日拿到钥匙。目前已经完成了一次竣工预验收、两次消防预检工作,验收完列出了问题清单,目前正在加紧整改。”陈冲凌说,从6月30日开始,共有60余户项目二期业主拿到了钥匙。
然而,通过调查发现,晶珠广场项目共计10栋住宅楼1438套房屋,目前已售出的住宅是938套,除去项目一期已经领到钥匙的289户业主和近期领到钥匙的60余户二期业主外,还有近600户业主没有领钥匙。
问题出在哪?
“目前矛盾的集中点在交房协议和燃气开口入口费及设施费9500元的收取上。”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副局长滕晓花介绍道。
针对燃气开口入口费及设施费问题,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6月印发的《青海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管办法》规定: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得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文件下发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对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纳入房价的具体时间及相关问题作了界定: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完成销售的新建商品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的,可视为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没有纳入房价,商品房开发销售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用户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
晶珠广场小区内一角。人民网 况玉摄
但由于晶珠广场销售、建设周期较长,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是否已纳入房屋销售总价难以界定。目前,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进一步核查,争取早日给晶珠广场业主明确答复。
业主:“我们认为协议里说的‘不可抗力’不成立。”
8月初,本网收到了晶珠广场业主发来的《申请交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协议的前述部分中写明:因政府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凤凰山路辅路至今无修建规划,造成晶珠广场小区消防环路不能与城市道路连通,导致晶珠广场小区的消防专项无法验收,从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影响了甲方(小区开发商)按约交房,属于不可抗力。
而在《协议》第四条则写明:乙方(小区业主)认可前述甲方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追究甲方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申请交房协议。受访业主供图
同时,有业主向本网反馈,领取房屋钥匙需要同意《协议》并签字,再将签字后的《协议》交至小区物业,如果不签署该《协议》,则小区物业就不会给业主钥匙。
“之前开发商给我们的补偿方案是免除3个月的物业费,但我们大多数业主都觉得不合理。”一位晶珠广场的业主告诉本网记者,针对补偿方案,小区业主代表在政府部门的调解下已与开发商进行多次协商,目前晶珠广场开发商提出以低于小区周边市场价的价格向小区业主售卖停车位,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如果我们签了协议,就代表我们认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如果我们不签协议,就拿不到房子的钥匙。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太霸道了,我们认为协议里说的‘不可抗力’不成立,并保留追究延期交房责任的权力!”
记者前往晶珠广场物业办公室,物业客服负责人张妍(音)表示,相关费用收取及《协议》签订内容已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其余事项该负责人拒绝透露。同时表示,公司规定领取钥匙前必须签订《协议》,同时需缴纳接口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目前《协议》仍在完善中
此次采访结束后,晶珠广场开发商负责人李方瑞通过城西区彭家寨镇政府联系到了本网记者,就晶珠广场相关事宜进行沟通。
“我只能回答我们没有任何瑕疵和责任。”当记者询问其关于向受到晶珠广场延期交房影响业主的补偿方案时,李方瑞说道,在《协议》中已经写明,政府规划调整,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李方瑞表示,此前晶珠广场业主向本网反馈“低于小区周边市场价的价格向小区业主售卖停车位”的方案并非补偿方案,而属于“友情捐赠”。
“我在交房协议上亲自做了承诺,从2021年交房到没有正式竣工前,物业费全免。”李方瑞说,随着规划调整,项目建设已经让开发商损失惨重,而在调解过程中,各方都希望开发商能“出点血”安抚业主情绪,但目前开发商作出的让步和付出已经是“出骨髓”了。
“目前《协议》内容争议较大,我也认可协议签署需要双方自愿。”李方瑞说,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已经写明,政府规划调整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可以问业主,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人胁迫。”
本网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城西区建设局监察科科长曾向军,他表示协议中提到的消防环路涉及一个出入口,这个出入口也是小区的第三个消防通道出入口,原计划与西宁市凤凰山快速路辅路相连,而目前这条辅路的规划已被取消。
法律人士:不签《协议》的业主可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议都应在各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署,如果协议中存在对一方权利、义务约定不平等的情况,可以选择拒绝签署。”针对晶珠广场《协议》中业主提出的异议,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律师鲍方源表示,业主可依据《房屋预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对开发商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目前,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正在对《协议》及接口费的收取进行合法性审查。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副局长滕晓花表示:“目前争议的焦点就是《协议》的部分条款,而协议的签订应该是双方平等地进行协商,业主和开发商哪一方不同意,都无法达成协议,目前我们也在就协议与开发商及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
截至成稿,《协议》仍在进一步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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