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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6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于丛乐
2023年02月02日09:22 |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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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站位高标准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党的二十大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重大要求。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全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把舵定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动学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第一时间召开学习会、研讨会,党组成员带头学、代表委员履职学、各级人大跟进学、人大干部压茬学,在学思践悟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自觉;在融会贯通中把准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坚定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信心决心。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60条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协助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一府一委两院”班子成员,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县(区、市)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效果好,达到了深化思想认识、汇聚贯彻落实合力的目的。各市州也及时召开了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相关意见办法,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在改进工作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大机遇,在立法工作中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强调地方立法既要讲法言法语,也要讲民言民语,关键在“灵”上下功夫,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监督工作中坚持把增强刚性和实效作为主攻方向,依法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在代表工作中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实现了495件B类代表建议届内清零,让代表对依法履职充满信心。在自身建设中注重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工作;坚持先易后难原则,稳步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人大工作已经纳入了全省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批准设立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基层关心关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正在协调推进中。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一些工作可圈可点、富有成效。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条例制定出台,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格尔木市。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推动任后监督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各地普遍反映,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实施方案政策性强、含金量高、推动力大,为我省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紧紧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忠实依法履职尽责。聚焦全省重大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自觉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人大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大要求,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针对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超预期影响,作出优化调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的决定。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现代财政管理体制,让钱花到“刀刃”上。知难而进,聚焦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和呼声,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法治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振了中小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青海生态环保领域的“基本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听取审议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和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保护青海高原蓝天碧水净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反映青海在国家生态立法中的责任义务、实际问题和发展诉求,相关意见建议被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简报全部刊发,积极在国家立法中发出青海声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肯定。助推产业“四地”建设。结合听取审议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应询,社会反响良好。开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要加快推动我省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基地化、集约化发展。听取审议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旅游文化融合、市场品牌打造、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发挥企业作用、加强人才引进等意见建议,督促和推动工作落实。聚力保障民生福祉。着眼解决电梯安全这个新的“城市病”,制定电梯安全条例,增强群众安全感。为推动全民健康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以法治保健康促发展。为推动我省“双减”工作,听取审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报告,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治理。依法保障和监督辅警履职,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推动辅警队伍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注重提高检察公益诉讼质效,听取审议贯彻落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围绕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和全省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强社会治理,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深化“三联系”制度,健全专工委联系代表机制,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扩大。召开规范化建设交流推进会,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使之成为听民声纳民意的重要窗口。挂牌成立首个“青海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并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坚持把办好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抓手,加大督促督办力度,19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征地拆迁后产权证书办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等一批群众长期关切的意见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大力支持青海冬春季乡村旅游等17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对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等12家单位,授予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加强指导,依法选出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在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促进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和时代风采。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聚焦“四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牢固树立严肃严格严谨理念,抓班子、带队伍、建制度、转作风、提素能,努力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加强政治建设,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7.26”重要讲话等学习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七个方面,查问题、补短板,建机制、促规范,建立健全人大机关科学畅通、权责明晰、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深入推进作风查纠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作风建设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推进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监督和教育培训,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五年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中央精神、省委决策部署、全国人大要求紧紧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聚焦“一优两高”发展战略,聚力“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自觉在大局下谋划推动人大工作,五年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47件,审查批准西宁市、海东市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4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5个,开展执法检查20次、专题询问5次,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303件,办理来信来访971件次,作出决议决定119项,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举措12项和依法治省任务35项,为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的各项制度,人大依法履职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会议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先后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报请省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大党的建设、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省委文件,有力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部署,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全省重大重点工作。

  ——法治青海建设深入推进。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法治青海建设目标任务,牵头和参与完成了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等依法治省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谋划,将立法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调研等有机结合,在履职各环节将立法的制度设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紧密结合,坚持“立、改、废”并举,提升法治实效。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开展八轮法规条例专项清理工作,对129件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废止,维护法治统一,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整体法治建设相互促进。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首次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特色精细立法迈出新步伐。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紧贴人民群众法治期盼,一批重要领域法规条例相继制定实施,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重大要求,制定修改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96件生态法规,基本构筑起具有青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依法保护、系统治理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循环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实施性、补充性立法39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为民立法,围绕医药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立法修法42件,以法治保障和提升民生福祉。围绕增进社会和谐,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全国率先完成新一轮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法治在巩固民族团结、加强社会治理方面作用得到充分彰显。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紧紧围绕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立法17件,为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依法审查批准市州和自治县报批的法规条例,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海西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海南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北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玉树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果洛州草原管理条例、黄南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智库专家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评估,探索实施立法“三审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依法监督的实效性明显增强。围绕省委关注、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优美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就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保法等8项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解决人民群众“心肺之患”。围绕稳增长促发展,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努力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围绕提质量增效益,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意见办法,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围绕保民生促和谐,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的报告,开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消防法、慈善法和涉侨法律法规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专题调研减税降费、学前教育教职工同工同酬、科学普及、全民健身、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督促政策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决定任免权依法规范有效行使。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就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作出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批准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设立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全省机构改革等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中央和省委的工作意图全面实现,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支持代表担当尽责,提升代表履职本领,代表工作更加丰富活跃。注重制度设计,制定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管理“两个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做新时代合格人大代表、代表建议办理“三个意见”,努力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制度保障。注重能力提升,坚持代表履职培训与专题培训,用高质量培训促进代表高质量履职。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乡镇、街道“两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并向村和社区延伸,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提交述职报告已成常态,“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进乡村”“人大代表促旅游”等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开展,代表履职活力充分激发。注重建议办理,创新建立省委书记、省长带头督办代表建议的“大督办”工作机制、常委会领导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重点督办建议跟踪落实制度,听取审议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评估等工作,努力使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服务保障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聚焦“一优两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旅融合等开展集中视察,指导解决“瓶颈”问题。认真做好全国人代会青海代表团各项工作,我省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数量达到历届新高,代表团提出议案实现了零的突破,青海代表团“小省”发出了“大声音”。

  ——“四个机关”建设扎实推进。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建设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坚持打基础提效能,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年”和“人大工作落实年”活动,补短板强弱项,基层人大制度不断完善、力量得到充实,工作更具活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取得工作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完成60余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检查17部法律实施情况,我省立法评估、创新监督、代表履职等多项工作被宣传推介;注重与市州县人大的工作协同,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并向基层延伸,合力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担当尽责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实践证明,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好、落实好,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根基和血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鲜明特征。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人大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要求。实践证明,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势中谋划、在大事中担当,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我们要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使新时代人大工作大有可为、富有成效。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我们要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积极探索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为有效的实现形式,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必须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只有把自身建设好建设强,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我们要牢记并践行“三个务必”,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人大普遍关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各项工作。

  三、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新的第一年。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力推动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中央意见、分工方案和省委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好常委会党组作用,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决策和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心工作为指针,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深刻认识和把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的这一鲜明主题,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的基点上来审视思考和谋划推进,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找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高站位、高质量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及代表工作,切实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己任,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青海实践,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机制,做到立法听民声遂民愿,监督察民情惠民生,决议决定纳民言聚民智,选举任免合民心顺民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而努力奋斗!

(责编:况玉、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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