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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工會法實施辦法

喬欣
2026年08月02日09:27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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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台的辦法是在2003年出台的《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基礎上,首次全面修訂完善,修訂工作嚴格遵循上位法立法精神與核心制度,確保地方立法與國家法律銜接一致。

修訂后的辦法共七章五十二條。明確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和相關產業工會應當推動平台企業、平台用工合作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吸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健全集體協商機制,強化工會維權服務職責,通過走訪慰問、困難幫扶、健康關愛等方式,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幫助。同時,辦法彰顯青海工作新特點,強調工會組織團結引領職工在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產業“四地”、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中發揮主力軍作用,推動本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辦法細化工會服務職工職能,支持工會加強數字化、信息化建設,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推動線上線下服務融合互通,提升服務精准度和便捷性。明確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等民主管理制度,規范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和廠務公開制度,依法保障職工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責編:況玉、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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