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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部署實施村(社區) 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

咸文靜
2026年08月02日09:27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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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委社會工作部聯合省委組織部、省委農辦、省民政廳印發《全省村(社區)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旨在持續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鞏固拓展破解“小馬拉大車”問題成果,切實推動全省村(社區)服務能力和水平實現全面提升。

根據工作要求,青海將按照第一年(2026年)規范基礎、第二年(2027年)效能提升、第三年(2028年)示范引領的總體任務目標,開展“村(社區)工作者培訓”“村(居)務公開整治”“村(社區)級組織挂牌規范鞏固”“村(社區)工作事項准入落實”“移風易俗提升”及“和諧村居實踐”6項專項行動。

通過開展村(社區)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后的培訓工作,提升村(社區)工作者的政治素養和履職能力,增強服務群眾的意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落實全省村(居)務公開提質工作要求,有效解決村務公開形式化、公開不及時、時間滯后、質量不高等問題,全面提升村(居)務公開質效,進一步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鞏固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成果,有效解決村(社區)政策不熟悉、挂牌不規范以及部分職能部門(單位)挂牌“反彈”等問題。建立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切實厘清村(社區)權責邊界,推動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向基層轉嫁負擔、權責不對等、事項入口隨意等問題。

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作用,培育文明新風,促進鄰裡和睦、家庭和諧。同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基層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做到“預防在先、發現在早、化解在小”,摸清風險隱患底數,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夯實基層治理根基。

(責編:況玉、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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