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行政復議便民為民主渠道作用
——青海省司法廳深入學習宣傳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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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提升新修訂實施條例的社會知曉度與公信力,引導群眾更多通過行政復議表達利益訴求、解決行政爭議,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6月30日,在新修訂的實施條例施行前,青海省司法廳聯合西寧市司法局及城東、城西、城中、城北四區司法局,省市區三級聯動開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主題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工作人員通過懸挂宣傳橫幅、設立咨詢台、擺放圖文展板、發放宣傳手冊及印制有“行政復議”元素的法宣產品、現場講解等多種形式,向群眾系統講解行政復議的概念、受案范圍、申請條件、辦案流程和制度優勢等內容,並聚焦條例中擴大受案類型、細化申請人主體資格、前置化解爭議等亮點,用群眾聽得懂的“家常話”解讀修訂要點,讓群眾直觀感受通過行政復議維權渠道更寬、流程更優、保障更實。“有行政爭議,找行政復議”的理念在互動交流中更加深入人心。
“哪些事項可以申請、如何申請,工作人員講得非常透徹,原來以為申請行政復議很復雜,沒想到既便捷又管用。”市民張女士對此次活動贊譽有加。
近年來,青海省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堅持糾錯與預防並重,在綜合運用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方式加大個案糾錯力度的同時,注重從類案中分析共性問題,推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切實發揮行政復議監督依法行政效能。同時,進一步暢通申請渠道、規范辦案流程、加大調解和解力度,做深做實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2024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以來,全省行政復議案件大幅增加,受理案件量達4500余件,且辦結的案件超九成未再進入訴訟程序,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發揮明顯。
省司法廳將以此次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正式施行為契機,持續提升行政復議案件辦案質效,全力推動行政復議成為群眾“願選、優選、首選”的爭議解決途徑。
“接下來,省司法廳在夯實筑牢行政復議業務根基的同時,將聚焦行政復議辦案質效,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作用,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行政復議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省司法廳行政復議與應訴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青海省司法廳行政復議與應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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