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黨和國家重大體制創新和重大改革舉措,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重大原創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督察每個關鍵環節、每個關鍵時刻,掌舵定向、引領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強調要堅持嚴的基調,狠抓督察發現問題整改,繼續發揮督察利劍作用。
省委、省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體檢,作為對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的有力推動,全力配合督察,堅決扛牢整改責任。陳剛書記、吳曉軍省長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多次研究部署、督導調度、現場辦公,要求從政治站位上找差距、從思想認識上找不足、從責任擔當上找短板、從工作作風上找問題,用發現問題的緊迫感、直面問題的責任感、解決問題的使命感,扎扎實實做好反饋問題整改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啟動以來,青海著力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生態保護長效機制,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
臨近年末,全省要貫徹落實陳剛書記、吳曉軍省長關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部署要求,對標對表整改方案明確的任務措施和整改時限,以一鼓作氣、攻城拔寨的決心和毅力,全力以赴抓好年底沖刺攻堅,推動各類問題全面徹底整改。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問題整改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是一項極其嚴肅的政治任務,考量的是政治站位、政治能力、政治擔當,來不得半點虛功。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認識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政治性、嚴肅性,把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和檢驗,切實增強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要堅持從政治上看、政治上辦、政治上改,將“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嚴”工作要求貫穿整改工作全過程,把整改工作作為破解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突出問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舉措,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美麗青海建設的重要抓手,發揚“釘釘子”精神,以最嚴標准、最硬舉措抓好各項整改任務落實,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奮力在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取得更大進展。
要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推動問題整改
青海省的整改方案明確到2024年底要完成16項整改任務、共100條措施,時間緊、任務重,始終要有“等不起、慢不得”的緊迫感,務必按期保質壓實責任,加強省級統籌指導,盯進度、抓質量、立機制,確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務。要緊盯時限要求,做到一個問題一個方案一個專班,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劃分到崗、壓力傳導到位,倒排工期、挂圖作戰,整改進度隻能提前、不能拖后。要嚴格落實“月調度、季督辦、年通報”制度,實行清單化、節點化、銷號制管理,採取挂賬督辦、專案盯辦、預警提醒、技術幫扶舉措,分類施策精准推進整改。對進展緩慢的事項,相關地區和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工作、親自督辦,確保整改質效。
各地區黨委政府要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擔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保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的整改韌勁,做到動真碰硬、壓茬推進、力度不減。省級職能部門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規定,全程跟蹤督導,加強對接溝通,強化協調聯動,加大對基層整改工作的指導幫扶力度,對涉及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行政審批工作依法依規優先辦理,合力推動整改任務落實。
要以全鏈條閉環推動任務清倉見底
驗收銷號工作是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重要程序和關鍵環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確保整改成效經得起各方面檢驗。各項整改任務的實施主體要嚴格按照自查、申請、核查、公示、備案等流程組織開展驗收銷號工作,切實把好第一道關口,全面准確、規范整理檔案資料,完成整改一項立即驗收銷號一項,堅決防止“走半程路”的模糊認識和“得過且過”的闖關思想,決不能以整改完成代替銷號完成。督導驗收單位要嚴把審核關口,對照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標,逐條逐項開展現場驗收,適時進行復查,並做好檔案資料的指導、審核工作。
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堅持“一竿子插到底”的作風,加大抽查和暗查暗訪力度,對整改完成情況多殺“回馬槍”、多淬“回爐火”,防止出現“上熱中溫下冷”現象,堅決杜絕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問題。要進一步增強銷號認定的科學性、准確性,形成“整改完成—核驗評估—驗收申請—開展驗收—銷號公示—報備台賬”的全鏈條銷號流程,切實保障驗收銷號工作程序規范、真實可信。
要以嚴明的政治紀律保障問題整改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既督問題,更督責任。要進一步嚴明整改紀律要求,持續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以法紀為准繩、以事實為依據、以問題為靶心,喚醒干部的責任意識,激發干部的實干擔當。對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義、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一刀切,以及驗收把關不嚴、影響整改成效等問題,及時組織開展核查工作,採取通報、約談、移送問責等方式嚴肅處理。
要用好紀檢監察監督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同機制、生態環境常態化監督管理和問責機制,與省委正在開展的“護航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專項巡視緊密結合,做到逐級傳導壓力,廓清模糊認識,消除僥幸心理,克服畏難情緒,標本兼治做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讓黨中央放心、讓群眾滿意,堅決扛起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大政治責任。
(作者為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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