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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2024年06月07日13:54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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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西寧6月7日電 (陳明菊)近日,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聚焦打造高原特色養老服務青海樣板,提出未來三年全省養老服務工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行動方案》圍繞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目標,明確實施社區、機構、農牧區、醫養結合等養老服務領域“九大行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扎實開展理論武裝提高思想行動。著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社區石榴籽家園”建設,以養老服務提質增能推動養老事業全方位嵌入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切實為各族群眾辦實事、謀福祉。

二是扎實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有效覆蓋行動。積極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重點打造一批集多功能於一體的綜合養老服務設施,到2026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100%,新建城區、居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100%,全省城市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全覆蓋。每年對1000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推動各項優質服務資源向特殊老年人群體的身邊、家邊和周邊聚集。

三是扎實開展機構養老服務提質擴面行動。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基礎性作用,確保特困老年人“應養盡養”。加強失能失智照護養老機構建設,力爭到2026年底,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縣級失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70%。優化調整養老機構布局,實施鄉鎮街道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到2026年鄉鎮街道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50%。

四是扎實開展農牧區養老服務補短強弱行動。探索制定促進農牧區養老服務政策措施,健全縣鄉村相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積極改造農村互助幸福院、鄉鎮敬老院等現有養老服務設施,滿足農牧區老年人養老“離家不離村”需求。因地制宜實施陽光暖棚建設,科學配置制氧機等設施設備,2025年實現高海拔地區養老機構供氧設備全覆蓋。

五是扎實開展養老服務隊伍增量提質行動。建立養老護理人才激勵制度,完善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險政策,在高職院校設置養老護理、老年健康管理與服務等專業。穩定和擴大養老服務崗位數量和人才規模,精准開展掌握本地區民族語言的少數民族養老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每年培訓1000名養老護理員,到2026年養老院院長培訓率達到100%,養老服務組織運營管理人員培訓率達到100%,社區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社工1名。

六是扎實開展醫養有機結合發展增效行動。推動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合作,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推進“慈善+養老”公益項目,每年為1000名城鄉低收入家庭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

七是扎實開展綜合監管能力提升行動。做好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和機構能力提升改造,推動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全面推行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制度,到2025年底全省80%以上的鄉鎮(街道)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達到一級或二級,80%以上的市、縣養老機構達到二級或三級。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八是扎實開展“銀發經濟”健康發展行動。立足高原特有資源稟賦,打造以老年生態旅游、健康養老、生態療養、中藏醫保健、健康食品為主要內容的特色養老產業。加快搭建互聯貫通、端口開放的全省智慧養老服務一張網,不斷促進養老服務便捷化、精准化、高效化發展。建立健全省、市州、縣、鄉、村五級老年教育辦學網絡,進一步擴大老年教育供給。

九是扎實開展老年友好環境提升行動。發揮家庭在養老服務中的基礎作用,教育引導家庭成員自覺履行贍養義務,將家庭照護者納入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范圍,幫助提高老年人照護能力。積極開展養老、孝老、敬老宣傳教育活動,加大敬老模范家庭、為老服務先進個人、助老優秀組織的宣傳報道,積極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

《行動方案》對各地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頂層設計、健全投入機制、加強督促指導提出工作要求。強調要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強力推進,細化優化購買服務、土地供應、稅費優惠、金融支持、產業發展、人才培養等方面配套政策,並規定福彩公益金用於養老服務的比例不低於55%。

(責編:陳明菊、張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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