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把脉”森林法实施 “绿色答卷”获肯定

人民网西宁9月24日电 (记者杨启红)9月22日至2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围绕国土绿化行动、涉林法治体系、森林资源执法监管水平、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等多方面,肯定了青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成效,表示青海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青海祁连的阿咪东索林海。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其中,健全完善涉林法治体系方面,青海清理省级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7部、规范性文件33件;制定制度办法6项,发布地方标准39项,建立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林(草)长的五级林草长体系。天然林保护条例、林草长制条例等7个项目纳入立法规划,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已于7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海东市、黄南州、大通县也分别出台了义务植树、林木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提升森林资源执法监管水平方面,青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查处涉林违法案件1074起。严格林地管理,强化林地用途管制和分级管理。强化防火防虫能力建设,全省建立了3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和260支防火半专业扑火队伍,连续38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方面,三江源国家公园进入高质量建设阶段,祁连山国家公园(候选区)设园准备完成,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提速,成功举办两届国家公园论坛,编制自然保护地体系现代化总体规划,探索经营性服务差异化发展。
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林业产业兴业利民方面,完成林草机构、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中藏药材等特色产业。2021年以来,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管护资金45亿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57亿元。全省生态护林员稳定在8万人左右。
《报告》指出,目前还存在部分法定职责落实还不到位、涉林领域行政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森林防火病虫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公益林的开发利用程度还不够足等问题。
基于此,《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力争取国家对青海省林业的支持;明确涉林领域执法衔接事项清单;提高对森林资源管护的资金投入;强化法治供给赋能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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