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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6部地方性法规

2025年07月24日17:40 |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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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宁7月24日电 (记者杨启红、实习生吴桐)7月21日至23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查批准了《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门源回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促进条例》。

其中,《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共五章,包括总则、经营许可管理、运营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现行《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于2002年制定,2010年修改,在规范西宁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条例中关于经营权配置等部分条款与《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相一致,亟需通过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条例》共30条,采用不分章体例。海东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制定专项地方法规刻不容缓。据统计,海东市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共计13548户、53178人;近五年已发生地质灾害28起,造成5192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52亿元。为依法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共七章,包括总则、生态保护治理、生态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撑、保障与监督、附则。近年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支持下,海南州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然而,当前治理主要依赖政策,缺乏法律强制力和稳定性。制定《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战略的法治需求,是固化示范区创新成果的迫切要求,是破解产业与民生矛盾的关键抓手,更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

《门源回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共30条,该条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促进条例》共31条。近年来,河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畜牧业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成功探索出“河南实践”之路。然而,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需要通过立法制定更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使畜牧业成为促进地方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责编:马可欣、甘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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