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填补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领域的立法空白
人民网西宁12月29日电 (记者杨启红)记者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建设,有利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有利于解决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有效填补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领域的立法空白,为促进青海省枸杞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柴达木枸杞。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从枸杞的产地保护与种植加工、质量安全保障、扶持与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质量安全方面,《条例》设立“质量安全保障”专章,从完善标准体系、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监督抽查等方面为加强枸杞质量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完善标准体系方面,《条例》明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枸杞栽培生产、生物防控、冷链物流、精深加工等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方面,明确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枸杞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枸杞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方面,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枸杞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枸杞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枸杞及其制品生产记录制度,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二年,且不得伪造、变造。
枸杞锁鲜果。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摄
加强监督抽查方面,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按照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同时,《条例》还对种苗生产、检疫、运输和使用管理,枸杞的制干、加工、贮存、运输以及使用的容器、设备、设施、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作出规定,严格保障枸杞及其制品全过程质量安全。
品牌建设方面,《条例》明确政府应当推进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鼓励和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共建区域公用品牌,共同提升青海省枸杞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还规定,加强对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名称、质量特色、标准符合性、专用标志使用等方面的日常监管等品牌监督相关内容。
目前,青海已成为全国枸杞种植面积、有机枸杞种植面积、黑果枸杞面积最大的省份。“《条例》出台,加强了青海省枸杞产业领域地方立法的力度,是一部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宏伟表示,农业农村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抓好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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