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虫夏草在青海2市6州均有分布
总面积约466.67万公顷,约占全省总产量的80%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目前,冬虫夏草在青海境内2市6州均有分布,总面积约466.67万公顷,约占全省总产量的80%。
冬虫夏草是青藏高原及周边地区特有珍稀物种资源,具有特殊药用价值和保健功效,在消除贫困、推动发展、促进人类健康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青海、四川、云南、甘肃、西藏五省区冬虫夏草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98%以上,是全球冬虫夏草主产区。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世界高海拔地区生物、物种、基因、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以冬虫夏草为代表的道地药材资源的主产区。在平均海拔最高的三江源地区,冬虫夏草分布最多、产量最高,品质也较好,是青海冬虫夏草的主产区。
全省各类冬虫夏草经营主体有5300余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批准,可使用“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企业23家,交易市场10个。全省从事冬虫夏草采集及关联产业约50万人,年产量100至120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左右,年产值近200亿元,其中内销占80%左右,出口占20%左右,全省200多万农牧民从中受益。
近年来,青海系统加强冬虫夏草采集、加工、销售全链条管理,努力推动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利用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托科研院所持续开展冬虫夏草分布区、蕴藏量和采集量变化特点、开发现状、不同地区可承载采挖人口量等调查监测,及时掌握冬虫夏草资源动态变化,定期评估冬虫夏草采挖对草原生态环境和农牧民收入的影响,为冬虫夏草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可靠依据。
建立健全冬虫夏草资源合理利用预警机制,依据草地生态系统动态监测结果,根据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对冬虫夏草资源的不同影响,划分不同的采挖区域,有针对性的明确采挖面积、人数、期限等,坚决杜绝掠夺式采挖,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强化对采挖的联防联检联查,严厉打击非法采挖行为。
建立冬虫夏草采集证和出售收购审批制度,编制实施《青海省冬虫夏草保护采挖技术规程》《冬虫夏草鲜品标准》等8个地方标准、8个团体标准,积极筹建青海省冬虫夏草鉴定中心,不断规范冬虫夏草采挖、出售、收购、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推动产业科学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同时,积极推进冬虫夏草等道地药材走向国内外,有效提升了青海冬虫夏草的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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