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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五部门联合出台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实施细则

郭靓
2023年11月04日09:26 |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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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提升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办质效,省药监局联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青海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对案件移送、法律监督、物品检验认定与移送、协作配合与督办等方面作出规定。突出操作性,对药品检测检验、认定意见的出具等做出明确说明,打通基层执行“最后一公里”。突出部门间协作,把五个部门的相关要求融入到细则中,便于各部门协作配合。突出法律文书规范性,对涉刑案件的6种法律文书进行统一制作,强化案件移送文书规范性。

  《实施细则》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在依法查办案件过程中,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立案追诉标准等规定,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情节、造成的后果,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作出立案、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后书面通知移送机关,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将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药品监管部门处理,并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判决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将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药品监管部门处理,并可以提出司法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编:况玉、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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