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黑恶“毒瘤”维护长治久安
——青海省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这是一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基层政权巩固的伟大斗争。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
三年来,青海公安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工作目标,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高位谋划、精心组织,坚持利剑扫黑、铁拳除恶、同步治乱,持之以恒打好扫黑除恶“青海战役”,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各族群众对扫黑除恶满意度由2018年的87.17分稳步上升至目前的96.28分。扫黑除恶扫出了河清海晏、清风正气。
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切实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闻令而动,雷霆万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剑指黑恶势力的一场“大扫除”,也是对公安队伍战斗能力和素质水平的实战大练兵、大检阅。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全省公安机关坚决担当责任使命,为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斗争引领,持续传导压力。省公安厅党委坚持高位推动,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成员齐上阵”的领导机制,先后召开36次专题会、18次部署推进会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担当起扫黑除恶的政治之责。省公安厅党委成员采取包案、包片、包单位方式,在全省开展5轮全覆盖督导。各地公安机关班子成员也相应采取包县、包乡、包村、包重点案件线索的“四包”措施,开展属地督导检查,进一步织严织密了横向至各厅属单位、纵向到基层所队的督导网络。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先后召开17次专题会议推动落实,出台29条具体整改措施,三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纷纷签订《责任状》,向顽症痼疾动刀,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一件一件盯着办,一项一项抓到底,确保了所有反馈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坚持舆论引导,宣传发动群众。各级公安机关全覆盖、无死角发起强大宣传攻势。在中央及省级媒体刊发工作报道200余篇,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工作动态3800余条,累计阅读量440万余人(次)。针对城市、农区、牧区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入户走访、马背宣讲、帐篷讲堂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形成了全民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11名目标逃犯迫于舆论压力和宣传攻势投案自首,兑现群众举报线索奖励18起、人民币47万元,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与日俱增。
依法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俯仰用心皆民意,一枝一叶总关情。刀锋所指,黑恶势力闻风丧胆,人民群众拍手称快。3年专项斗争,青海公安发重力、出重拳,啃下“骨头案”,拔掉“钉子案”,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平安、打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持续深入摸排,强化核查质效。坚持将线索摸排核查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先后抽调669名骨干力量成立省市县三级线索核查中心60个,创新建立线索摸排核查“四长责任制”,高效、准确核查社会各界提供的大量涉黑恶情报线索,对近8年来有效警情、9类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以及13类重点打击对象、11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滚动摸排。3年来,各级线索核查中心累计研判核查线索2729条,到期线索办结率为100%。
重拳攻坚克难,强势惩处黑恶。3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异地用警、封闭办案等超常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政治、社会、法律效果一起要。在青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海北州“3.20”涉黑专案,开创了我省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办案规模、工作力度、打伞成效前所未有的多项先例,29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2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2起涉黑案件中,西宁市“10·11” 涉黑专案已作出生效判决,两名首犯袁龙健、袁龙浩及其骨干成员均被依法处以重刑;“8·07” 涉黑专案已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马某、张某虎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37名组织成员也予以重判。青海公安顺应群众期盼,荡涤黑恶、昭彰正义,截至目前,已成功打掉133个黑恶团伙,青海大地更加安定有序,各族群众更加幸福安宁。
深入打伞破网,深化打财断血。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坚持打击黑恶犯罪与“打财断血”同步进行,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73亿元。由省公安厅牵头起草的《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由省扫黑办印发实施,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贡献了“公安智慧”。
决战“六清”行动,黑恶清仓归零。厅党委全员上阵、挂帅指挥,攻坚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警戮力攻坚、落实责任,以核查无遗漏、追逃无漏网、案件无积压、惩腐无禁区、追缴无流失、治理无盲区为行动目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2020年9月,89条“六清”目标线索和65条上级交办线索全部“清零”;全省12起目标黑恶案件全部“清结”;同年11月,随着我省30名公安部督捕目标逃犯中最后一名逃犯的落网,“六清”目标提前完成。
多措并举深化源头治理 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坚持集中“打”,彻底“清”,科学“建”。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赤胆忠诚,丹心如铁。紧紧扭住“堵塞行业监管漏洞,铲除乱点乱象滋生土壤”工作任务不放松,积极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向长效常治迈进。
紧扣涉藏治理,根除歪风恶俗。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涉藏州县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严打整治非法恶俗,有效解决了此类问题反复反弹情况,2018年3月以来全省再未发生过类似案事件。同时,严肃查处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基层政权案件22起,依法打击处理232人,形成强大打击震慑效果。
狠抓治安整治,推进源头治理。既要扫黑,也要治乱。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先后开展“利剑”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3次,集中整治11个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督办整改36处治安乱点和33个行业乱象,净化了社会环境。
健全完善机制,推动长效常治。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边打、边治、边建。3年来,与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配合,先后建立出台47项协作机制,在交通、资源、金融、网络安全、市场监管、娱乐场所等多领域、多行业,全面形成了专项打击、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特别是,创新建立的《青海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提示函工作机制》,被公安部通报表扬并在全国推广。
持之以恒扫黑恶,久久为功筑平安。
成就载入史册,征途未有穷期。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青海公安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全国、全省、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各级领导的鼓舞鞭策作为强大动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深化源头治理,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公安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长效机制,锤炼能打硬仗、善打硬仗,打得赢、靠得住的过硬公安铁军,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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