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阶段性任务

李生宝

2021年02月09日15:18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2018年以来,青海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和“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聚力打赢打好八场标志性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圆满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中办国办通报青海省在2019年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为“优秀”。

北山国家森林公园。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一、大气污染防治有力有效。

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重污染天气应对、柴油货车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政策文件,持续强化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等措施,以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为重点,狠抓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控制,深化重点区域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推进煤烟型污染治理,强化工业全面达标排放监管,全省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764台2109蒸吨、老旧车10098辆,整治“散乱污”企业940家,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5.52%。2018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中,青海省是西北地区唯一优秀省份。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2%,高出国家目标1.3个百分点,主要城市西宁、海东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2.1%、95%;PM2.5浓度23微克/立方米,较考核基准年下降28.1%,高出国家目标16.1个百分点。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位居西北省会前列。

黄河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二、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围绕“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化长江源区、黄河干流、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列入国家调度的15个地级、61个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任务全面完成。实施农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群众达260.67万人。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在全国率先完成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河湖长5925名、河湖管护员16263名,整治河湖清“四乱”问题401项。2018年生态环境部对青海省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果为优良,2019年在全国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份中位列第六。2020年,19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高出国家目标10.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为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高出国家目标1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优良,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三、土壤环境安全防控不断强化。

围绕“打好净土保卫战”,高质量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发布第一批《青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印发《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5年)》,加快推进西宁市付家寨区域受污染地下水风险防控等项目实施,完成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等4个试点项目。启动西宁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口径清单管理和涉镉等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全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处置能力达到190万吨/年,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排放量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削减目标。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四、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

围绕“打好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累计投入近22亿元,整治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达4515个,实现省域全覆盖目标。落实专项资金2亿元,实施4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建设各类厕所19.59万座。围绕“打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战”,全面完成禁养区内326家畜禽养殖场关停拆转,14个县(市、区)政府印发实施禁养区划定方案。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40%、30%以上,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90%以上。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湟源县、贵德县、平安区、河南县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区),4个县、44个乡镇、543个村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村。

祁连山下好牧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五、自然生态保护能力持续提升。

围绕“打好三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组织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等重大生态工程,全力推进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资金执行率达83.9%。大力推进湖泊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等专项工程,在全国率先开展退化草地综合治理试点,重点生态治理区域覆盖全省国土面积的68%,涵盖水面、湿地、林草的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湿地总面积1.22亿亩、居全国首位,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5.23%提高到7.5%,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由50.17%提高到57.2%,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下降”,三江源区再现千湖美景,青海湖水域面积为17年来最大。围绕“打好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整改战”,“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发现的167个问题完成整改,64宗矿业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已完成省级验收55宗。深度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国家环境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重点是实验室获批,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围绕“打好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战”,着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45家,23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青海湖沙岛湿地。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六、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以环保垂管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排污权交易、“三线一单”、环评“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排污许可管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第三方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制定颁布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印发实施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初步构建起符合青海实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和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体制。同时,发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等10项地方标准。

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序推进。

制定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对两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核实,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目前,第一轮5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2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转办的2299件群众举报已办结2267件、办结率98.6%;第二轮48项整改任务完成21项、达到序时进度26项,1205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150件、办结率95.4%。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29家。先后两次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我省生态领域典型案例,特别是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警示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责编:刘沛然、甘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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