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2021年01月21日16:13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1月19日,乌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落实镇、社区(村)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村)动员能力,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所有社区(村)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各镇要拿出人员排查精准管控预案,进一步细化工作。

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管理。各镇、社区(村)要加强摸排力度,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做好核酸检测。各镇、社区(村)要督查辖区内所有人员进行扫码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安排专人对各村、小区环境进行消杀工作,责任到人,建立台账资料。

落实物资储备防控责任。健全疫情防控物资联合保障机制,积极构筑多方协同、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保障工作格局。要完善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储备保供制度,协调青海灵峰药业调整储备的医疗物资。加大全县物资设备的储备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米袋子”“菜篮子”等食品应急处置和配送体系。

落实企业用工单位防控责任。各用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卫生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和健康管理,鼓励外地员工就地过年。

落实学校防控责任。教育部门要掌握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去向,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居住地后要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旅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要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在各窗口单位办公场所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

严格控制各类集体聚餐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办理需向乡镇社区备案并接受疫情防控指导,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各类高风险人员参加聚集活动。

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全县所有食品经营店一律不得进购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若经查发现,查封进口冷链食品并停止营业。非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食品内外包装、销售加工环境、设备设施、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的消杀措施,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核酸证明、消毒证明备案制度。

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加强医务人员核酸采样和核酸检测生物安全培训,详细掌握相关知识、方法与技能,医护人员核酸采样培训要做到全覆盖。做好核酸采样点设置,统筹安排好采样、信息登记、治安、组织等人员,提前筹划准备好帐篷等物资。

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定期开展邮政快递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消杀、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各项防控措施。

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宣传工作,及时精准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多举措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管控工作。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乌兰发布抖音平台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强化监督检查。统筹落实好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县级领导包干制度,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各行各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来源:乌兰县卫生健康局)

(责编:刘沛然、甘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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