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海西州试点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李雪萌

2020年11月14日09:58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关于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试点地区,在该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试点工作。

《通知》强调,海西州要积极探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有效形式;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设置改革;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切实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党的建设,努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试点,推进海西州妇幼保健机构建立管理和运行新机制,健全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激发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活力。

《通知》要求,海西州要加大政府统筹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妇幼保健机构深化医改新做法,确保取得成效,为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提供可借鉴经验,并在全省有序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责编:甘海琼、陈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