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进一步确保“两病”特慢病政策落地落实

全省21.52万人享受“两病”特慢病政策待遇

李雪萌

2020年11月08日09:07  来源:青海日报
 

11月6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33.59万人及时办理“两病”及特慢病准入手续,21.52万人享受政策待遇,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661.4万元。全省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两病”及特慢病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据了解,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将全省职工和居民特慢病病种统一为26种,逐步缩小待遇差,体现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将血友病等4类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其他22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至20000元不等;明确“两病”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70%;将“两病”、特慢病鉴定医院明确为具有相关病种诊断能力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将“两病”就医购药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特慢病就医购药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患者就医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简化“两病”及特慢病鉴定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将确诊参保患者信息传至医保信息系统,患者即可享受待遇;实行公共卫生管理的“两病”患者与医保部门互认,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批量认定导入14.86万人;对持有三年内门诊病历或住院病案首页及出院小结等资料的“两病”患者,直接认定;对异地居住的“两病”参保患者,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进行备案,即时办理“两病”准入手续;开发“两病”认定、药品使用和管理应用程序,探索了“两病”政策兑现的有效形式。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两病”及特慢病政策的有效落地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立足市州、县区医保部门实际,组织骨干力量对全省45个县、1200余名医保干部、经办人员,开展了包括“两病”及特慢病等6个专题的12项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保人员把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助力推进健康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责编:马建辉、马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