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步前行,“十三五”医改成果 惠泽青海省各族群众

李雪萌

2020年10月02日09:44  来源:青海日报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将综合医改列为我省三大“国字号”改革之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坚持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加大财政投入,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以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重点,立足“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综合医改工作由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全面推进、系统配套,由夯实基础转向能力提升,注重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大病保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基本公卫补助标准、药品购销两票制“七统一”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薪酬制度改革、医联体建设、商保经办医保服务、异地就医结算、基本药物制度、对口帮扶、先住院后结算“九覆盖”,医改成果惠泽我省各族群众。

  信息化建设提质升级

  有效解决看病就医难

  拍片、上传电子病历、出结果,前后不到十分钟,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乌兰干沟村患者张某就拿到了海西州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在卫生院看病,能拿到州级医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这完全得益于海西州“互联网+智慧医疗”的好处。

  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这是海西州整合卫生医疗资源、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的初衷。作为区域医联体总院和医共体临床总院,海西州人民医院通过延伸“互联网+智慧医疗”服务内涵,积极打造以区域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为基础的全州心电和影像区域信息一体化工程,其中远程心电诊断中心涵盖15家州内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影像诊断中心涵盖19家州内基层医疗机构。2019年,以海西州人民医院为总院的医共体建成后,基层医疗机构将所有患者拍的心电图、影像图片,连同电子病历直接上传到上级医院,即可实现远程集中诊断。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专家诊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

  而在环境艰苦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一云一网一平台”信息化建设体系更趋完善。从2019年开始,全州累计投入2272万元,打造智慧健康云平台,建立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诊断、医共体、全科与专科医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诊疗共享。远程影像中心、远程超声诊断中心,联通州级2家,县级6家,乡镇8家中心卫生院,并延伸至村卫生室,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多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机制。

  全州119家卫生院室、45家乡镇卫生院、74家村卫生室的云医院信息系统(HIS)与省医保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系统对接,与医保、民政、商保、银联等机构合作,创建一站、一卡式结算服务模式。此外,还借助嘉定区影像中心、清华长庚医院等外部高端资源,破解高原就诊难题。目前,全州实现三级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基层就诊率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现如今,信息化提质升级已成为我省综合医改的“推进剂”,“互联网+智慧医疗”已经成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的主要途径。

  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一张网”

  减轻就医负担

  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纳卡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杨成俊,因患强直性脊柱炎引起髋关节坏死,生活难以自理,无力承担省级医院巨额手术费。2019年7月,互助县人民医院骨科专家通过远程诊断,为杨成俊进行左侧髋关节置换手术后恢复健康。通过一站式报销、减免、捐款、民政救助后,杨成俊自付费用仅为400多元。他逢人便说:“是省上的医疗专家让我重新站了起来”。

  “十三五”以来,我省始终将构建一张覆盖全省的“保障”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作为医改工作的着力点。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建立了以基本医保为基础,大病医疗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应急救助、职工医疗互助为托底的五道医疗保障线,构建了全覆盖、兜底线、互通互联的医疗保障体系。

  同时,全省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参保范围、政策待遇、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创新管理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工作,覆盖率达100%。不断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和政策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2020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940元。累计为31.6万名大病医保参保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6.9亿元;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人数达10万人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3万例,支付医保费用8.4亿元,有效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加大政府投入

  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性

  我省始终把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作为改革的重点和方向。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安排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7.45亿元,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由8.93%增加到10.57%,医疗卫生累计投入年均增长15.6%,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下降到25.84%,进一步夯实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基础。

  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互助县人民医院等四所医院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推动落实14项改革任务,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合理核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基层、县、市(州)、省级医疗机构人员总量比原来分别增加了56%、44%、134%和225%。政府全面化解省级公立医院债务9.36亿元,全省公立医院负债率为35.06%,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占人员经费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通过增量改革、绩效考核、搞活分配等措施,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实行院长年薪制,部分市(州)和县由财政按比例承担了临聘人员工资。在全省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由4049种调整为9714种。

  进一步推进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中藏医药事业得到高质量发展,建成并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424个,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提供中藏医药服务率分别达到100%、95.56%、91.06%和76.94%;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截至2019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为14.34%,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6.68%,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医疗机构收入结构逐渐转变。

  “十三五”期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7.84/10万、7.58‰、9.52‰,主要健康指标均已达到我省“十三五”预期目标。

(责编:陈明菊、马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