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保障”改出“新希望”

陈 曦

2020年06月26日09:12  来源:青海日报
 

  土地,一直是农民的希望,是生存的保障。春来百花香,夏至禾苗绿,秋到硕果实,冬归雪花飘,是农民在土地上一辈一辈的耕耘,一代一代的接替和长久以来的记忆。如今的农村土地,不仅给了广大农民自给自足的功能,也成为了他们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西宁市湟源县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地区之一。如何结合自身经济欠发达和多民族聚居的实际,如何把改革土地制度、提升土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与推动生态建设、脱贫攻坚、城乡融合、民生改善等工作结合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自2015年3月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湟源县遵循中办、国办《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原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三项试点《实施细则》要求,着眼“赢得百姓认可,促进民族团结”总目标,坚持把改革试点与精准扶贫、生态建设、新型城镇化、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等工作结合,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惠群众的农村土地制度上进行了全面尝试,形成了富有西北民族地区特色的改革成果。

  乡村发展的困境受制于土地,乡村发展的振兴也破局于土地。

  湟源县的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健全完善了农村土地制度,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拓展了土地权能,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改善了村居环境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实现了多民族融合式居住模式,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让一直以来滋养农民的土地焕发出了不一样的“勃勃生机”。

(责编:刘沛然、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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