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抓得实亮点多

何敏

2020年03月17日08:48  来源:青海日报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领导者和根本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固本之举,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各项重点任务,尤为重要。

刚刚过去的一年,青海省围绕全面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这个目标,抓住青海农村基层党建薄弱环节,进一步聚焦重点、细化措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以强烈的质量意识推动全省农村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稳中求进,进中有升。

盯紧不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推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019年,青海省委组织部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3次对全省农村党组织进行“拉网式”深入排查,截至9月底,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63个。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按照“一村一策”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行积极整改;对班子不健全、内耗严重、党组织书记不担当不胜任及时调整撤换,共调整不胜任、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88名。

在整顿提升中全面落实“四个一”要求,由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点矛盾突出、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一对一”联点指导,对于难度较大的重点村和难点村组成工作队蹲点集中整顿,确保整顿工作组织有序、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已有5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得到整顿提升,整顿率为30.67%。

强化保障,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持续加力

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要把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只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政治规范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019年,青海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力量的十项措施》,全方位加力保障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集中优势力量“攻坚拔寨”,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招募100名“三支一扶”人员到贫困程度深、帮扶力量弱的100个贫困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从省直单位和已脱贫摘帽地区抽调50名扶贫业务骨干到深度贫困地区帮扶指导工作。

出台相关办法,规定县级财政每年为每支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不低于2万元,用于扶贫工作、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三类支出”。首次将驻村工作产生的公共交通费、加油费、过路费纳入报销范围,规范审批报销流程,解决了驻村干部“私车公用”无法报销费用的问题。

印发《关于规范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原有人均投保标准900元提高至1400元,确保驻村干部意外伤害疾病、意外伤害身故保障标准不低于60万元,住院费用补偿不低于10万元,切实为驻村干部提供了防患于未然的有力保障。

有力有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项民心工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而黑恶势力的存在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打折扣,所以扫黑除恶既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更是一场人民战争。

去年,青海省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阶段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集中攻坚阶段6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认识、聚焦重点、持续攻坚。举办2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组业务骨干培训班,会同纪检、公安等部门,建立村“两委”成员违纪违规违法犯罪信息通报协查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村干部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情况。

针对督导组反馈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连续3次下发反馈问题整改通知,进一步聚焦矛盾、明确措施、严格责任,同时将整改工作中涉及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为10项工作任务,并纳入“11710”工作台账,实时看进度、查不足、促整改,确保整改有力、落实到位。

务实推动,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高质量发展

实施全省村集体“破零”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省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

2019年,青海省高效用好中央财政2.06亿元扶持资金,抓实抓好413个首批纳入中央财政扶持行政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高质量推动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村党组织综合保障能力有了增强。在全省遴选57个不同发展模式且集体经济有一定收益的村作为试点村,探索建立使用规范、分配合理的收益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公积金、公益金的使用程序,实现了“富集体”和“富个人”的有机统一。

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召开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综合研究下一步举措,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7家成员单位提出17条支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具体政策措施,为高质量推动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凝聚了智慧、拓宽了思路、提供了保障。

着眼长远,努力夯实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

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必须强基固本、筑牢基础,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2019年,为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我省启动实施“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提出涵盖基层组织、组织制度、队伍建设、基层治理、党员教育、组织领导6个方面的21条82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从要素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从局部发力向整体提升转变,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明确了努力方向。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若干措施,从政治建设、基层治理、生态文明等9个方面提出了契合省情实际的具体举措,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提供了基本遵循。全面落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努力夯实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的村级组织体系,确保村级组织规范、高效、阳光运转。

(责编:王红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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