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多措并举打好疫情防控“组合拳”

2020年02月21日16:58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格尔木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打好疫情防控“组合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建立综合流动执法队。强化部门工作合力,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立了由各城区分管负责人带队,市监、卫健、公安、消防、文化、住建、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每日对我市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宾馆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各街道的巡逻力度,及时疏散闲散人员和未戴口罩的人员,建立起群众自我约束和互相约束的防控体系,做到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格依法执法,对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阻碍、抗拒防控检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有效保障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二是出台旅馆业管理规范。为全面加强来格人员隔离措施,有效满足14天隔离期,进一步规范旅游住宿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格尔木市新冠肺炎期间疫情旅馆业管理规范》,对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疫情期间营业资质、防控及消毒措施、信息登记、员工培训、应急程序、注意事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疫情期间,需要开业的宾馆和酒店,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开业,由各城区综合流动执法队按管辖范围进行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开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开业,有效杜绝和遏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风险。

三是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坚决落实各部门、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作用,将“5+7+2”人员作为重点认真细致开展排查。实施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医务人员、网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相关要求,逐户进行入户走访排查或电话排查,尤其对“三无”小区、出租大院等加大排查力度,建立村、社区、小区出入登记点,对辖区外来人口全面筛查,对走亲访友人员进行劝返,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逐一登记记录,摸清底数,分类实施管控。对省外来格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宾馆,并做好隔离观察期间相关工作。

四是建立数字防疫信息系统。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委托第三方公司研发“格尔木市数字防疫登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系统实现对全市范围内人员的实名登记和数字化管理,个人“一次登记、多次扫码”的电子版通行证功能,人员出入小区、办公场所、人员集聚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的快速实名扫码登记,通过查询结果,有效杜绝因未满隔离期或未登记人员、非本小区人员进入。有效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员信息,提高科学防疫水平,提升疫情防控和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线下登记二次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减少人员接触,着力减轻基层统计填报负担,为防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是建立医疗防控体系。第一时间全面落实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效整合医疗资源,组建医疗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组梯队,完善和发布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制定印发疫情防控各类文件,指导各医疗机构有力有序推进。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制发宣传资料,面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举办各类防疫知识集中培训,宣传讲解消毒步骤及有效措施,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加大疫情监测,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加大对来格返格人员的排查力度。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有效提高了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医疗救治,完善救治定点医院、留观医院、发热门诊、预检门诊的检查网络体系,严格做好发热病人接诊,疑似病例筛查报告、转运、信息登记。强化公共消杀,组织城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发放13%次氯酸钠消毒液。每日对临时市场、会议场所、指定宾馆等特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安排专业人员指导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消杀灭菌,确保公共场所消杀工作。(来源:格尔木市委宣传部)

(责编:陈明菊、杨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