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成长,老百姓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消费相关的报道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转眼又要到来了。关于“维权”,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会,或许曾经经历、或许曾经目睹,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名词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有了越来越紧密的关系。值此人民网青海频道特别推出“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
厨柜台面变色
“八喜”壁挂炉不喜
交付定金起纷争
开发商延期交房
保健品当药品卖
商家逾期未履约
温控器安装不调试
皮肤美容得病痛
奥的斯电梯事故频发
北京市政府召开4号线扶梯事故通报会,经初步判定发生故障的奥的斯扶梯存设计制造缺陷
苏泊尔陷质量风波
苏泊尔数十个型号炊具的材料不合格,被指存在锰含量超标、镍含量不达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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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2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
中消协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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