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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專利轉化“梗阻” 青海新規聚焦鹽湖、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青海省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

2026年04月01日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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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西寧4月1日電 (記者楊啟紅)3月30日至4月1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在鼓勵發明創造,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推動專利運用,培育新質生產力,促進青海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條例》包括總則、專利促進、專利保護、專利服務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四十條,將於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聚焦“四地”建設、圍繞重點產業強化專利布局,專利促進章節明確,省人民政府專利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圍繞鹽湖化工、清潔能源、綠色算力、綠色有機農牧業等重點產業、關鍵領域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高價值專利布局。

同時,《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專利人才隊伍建設,將專利人才的培養、引進納入人才發展規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加大對中小企業專利轉化的信貸支持﹔鼓勵保險機構開展專利保險業務。鼓勵和支持專利權人採取專利權入股、質押、轉讓、許可等方式,促進專利轉化運用。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與企業聯合組建研究開發平台、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創新聯合體等,促進專利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實現專利技術產業化等具體舉措,旨在通過強化人才支撐、金融賦能與產學研協同,切實打通專利轉化運用的關鍵環節,讓創新成果更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專利保護章節則聚焦專利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專利糾紛調解等重要方面,提出省人民政府專利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跨部門專利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推進案件線索移送、協助調查、聯合執法等工作。發生專利糾紛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自行協商、申請調解、申請行政裁決、提起訴訟等方式維護合法權益。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商會依法成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開展專利糾紛調解工作,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等具體舉措。

(責編:馬可欣、張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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