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生態環境法規標准體系持續完善
2026年03月27日09:06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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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月25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2026年第一次例行新聞發布會獲悉,省生態環境廳堅持以法治強保障、以制度固根本,累計發布地方標准37項,以規范守底線,不斷夯實生態環境法治根基。
2025年以來,出台《青海省輻射環境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制定《青海省工業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構建“1+11”工業固廢管理制度體系,加快《青海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立法進程,將其納入2026年年內出台的立法項目。制定農村污水處理、廢水蒸發塘污染控制等4項生態環境地方標准,生態環境法規標准體系持續完善。
修訂實施省級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細化52個部門260項具體職責。2025年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05件,同比增長48%。與省檢察院等9部門建立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共同發布生態環境典型案例10起,向社會廣泛宣傳“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生態環境法治理念。
省生態環境廳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主動對接省人大環資委、省司法廳,有序推進地方性法規“立改廢”,組織做好生態環境地方標准項目征集、立項、制定、發布,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環境標准體系,健全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制度供給。
(責編:顧斐菲、楊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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