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率先為“高原充電寶”戴上“安全帽”
人民網西寧12月26日電 (記者楊啟紅)記者從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獲悉,全國首部電化學儲能電站消防規章——《青海省電化學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發布,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聚焦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以強化火災風險防控和明晰消防安全管理為切口,從立法層面規范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安全發展提供切實有效的法治保障。
電化學儲能電站是為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配套建設的“巨型充電寶”,隨著青海省新能源產業的蓬勃發展,電化學儲能電站和裝置日益增多,其電池能量密度高、潛在火災風險大,一旦發生火災,扑救難度大,亟需通過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降低風險隱患。
《辦法》首次以政府規章形式,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消防救援機構監督職責,細化了儲能電站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必須設立明確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同時,對日常動火審批、防火巡查、隱患整改等也作出了細致規定,從而全面壓實了消防安全責任鏈條,從根本上解決了以往責任模糊的問題。
《辦法》不僅要求配備合規的自動滅火系統,還鼓勵儲能電站研發使用新技術、新裝備,建設消防安全監測信息平台,為電站日常安全管理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硬杠杠”。
《辦法》同時明確,電站須按標准配備專(兼)職消防人員及裝備,定期組織實戰化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進一步突出了“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處置”的風險控早、控小的救援理念。
此外,《辦法》還對適用范圍進行了拓展,適用范圍不僅包括獨立的儲能電站,還延伸至配套建設了電化學儲能裝置的光伏電站、風電場等新能源場站,實現了對全省同類火災風險的全面覆蓋和法規約束。
相較於《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條例》,《辦法》為“高原充電寶”的規范使用和管理量身定制了一套“安全使用說明書”,從管理、運營到應急處置等方面都有了更明晰、精准的規定,讓企業知道如何開展儲能電站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讓監管部門知道如何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辦法》的出台,標志著青海省電化學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進入了規范化、法治化的新階段,不僅為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筑牢了安全屏障,也為全國提供了寶貴的“青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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