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說
蔣志剛代表:為持續推進河湖治理保護提供法治保障

人民網北京3月9日電 (白波、甘海瓊)“這是擬鯰高原鰍,當地人叫‘石板魚’,是湟水河裡的土著居民,曾經它們瀕臨絕跡,現在好多河流裡都能看到﹔這是近些年北川河濕地公園拍到的中華秋沙鴨,三十多年來過西寧了……”在全國兩會青海團駐地,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寧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蔣志剛打開手機相冊,向記者展示青海全面推行河湖長制,開展河湖綜合治理、系統修復、嚴格保護取得的成效。
“我親身參與並見証了河湖長制在青海落地見效、河湖面貌持續改善的過程。如今的青海,河湖長制這一重點改革激發了保護中華水塔的新活力、為守護三江源增添了新動能。”蔣志剛介紹,青海省五級河湖長制體系全面建立以來,6723名河湖長上崗履職、15980名河湖管護員巡河護河,“有問題,找河長﹔有難題,找河長”已然成為一種共識。
一河清水向東流的美好願景逐漸變為現實,為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及長江青海流域大保護奠定了堅實的河湖生態基礎。“通過強化河湖長制,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出省境斷面水質連續多年保持在Ⅱ類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斷面平均水質為Ⅲ類,青海省35個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持續保持100%,水質、水量雙穩定。”蔣志剛自豪地說道。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強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蔣志剛表示,通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落實河湖長制六大任務,河湖面貌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更加和諧,但目前我國河湖長制仍然處在深挖潛力、延展內涵階段。
“我們在基層工作中深刻感受到,推行河湖長制是一項利長遠、固根本的重要制度,應長期堅持並不斷深化。”對此,蔣志剛建議:一是加強頂層設計,結合新形勢下的新要求,用法治保障河湖長制在全國深入持久推進﹔二是持續強化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發揮流域機構的指導協調作用,加強省際聯防聯控聯治,推動流域協調保護﹔三是推進黃河流域各省協商確定水質、水量等水生態保護建立聯防聯治機制,共同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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