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發展規律,促進中醫藥特色發展

黃璐琦

2021年04月06日10:2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簡稱《政策措施》)的頒布實施,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的重要配套文件,體現出了黨中央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決心,必將有力推動中醫藥的振興發展。

  《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破解存在問題,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中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的新的制度安排,主要體現在:

  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針對當前院校畢業生中醫基礎不扎實、特色不突出等問題,強調院校教育應把中醫思維培養、中醫臨床技能培訓作為學生學業評價的主要內容﹔積極發揮師承模式的優勢,強調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績效工資分配對承擔帶徒任務的中醫醫師適當傾斜,有利於調動名老中醫藥專家的積極性。同時,《政策措施》提出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進一步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

  在中醫醫療服務方面,針對中醫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區域不平衡等問題,明確了各級政府作為公立中醫醫院的辦醫主體,應加大投入力度﹔針對近幾年中醫診所快速增長的勢頭,《政策措施》提出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診所組建團隊開展家庭醫生服務,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有利於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防治以及健康促進中的獨特優勢。同時,《政策措施》提出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在建高地、補短板、固根基等方面都作了具體的安排。

  在科學研究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實施中醫藥產學研醫政聯合攻關工程,解決制約中醫藥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制定一批中醫特色診療方案,轉化形成一批中醫藥先進裝備、中藥新藥。《政策措施》提出加強中醫藥科研平台建設,在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中醫藥科技支撐平台等方面都作了具體的安排。《政策措施》提出尊重中藥研發規律,完善中藥注冊分類和申報要求,優化具有人用經驗的中藥新藥審評審批,將在傳承中醫藥的基礎上極大地促進中藥產業發展。

  在政策保障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完善中醫藥服務價格政策,建立以臨床價值和技術勞務價值為主要依據的中醫醫療服務衛生技術評估體系,優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有利於調動中醫藥人員積極性。《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機構炮制使用的中藥飲片、中藥制劑實行自主定價,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以及大力支持將療效和成本有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等,有利於人民群眾應用中醫藥防治疾病。

  中國中醫科學院作為中醫藥行業科研的“國家隊”,必須在貫徹落實《政策措施》方面作表率,結合我院實際,組織對標對表,落實重點工作,將在以下幾個方面推動落實:一是推進中國中醫科學院科技創新工程,提高中醫藥的科技創新能力,推動中醫藥的傳承創新﹔二是加強中醫藥科技活動規律研究,推進中醫藥科技評價體系建設﹔三是加快推進中國中醫藥循証醫學中心建設,發布第一批優勢病種、適宜技術、中藥品種﹔四是加強中藥監管科學研究中心建設,促進中藥審評審批機制改革﹔五是加強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全面提高中醫醫院的治療水平和綜合服務功能﹔六是推進中國中醫科學院大學建設,積極培養高層次人才等,從而做大做強中國中醫科學院。

  (作者為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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