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02月22日09: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21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龔道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龔道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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